信息大綱 1. 信仰不是 KPI 2. 不要让恩典叙事被功利叙事取代 3. 家中的五个转变

本週金句: 申命記 11:18-19 18 你们要将我这话存在心内,留在意中,系 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19 也要教 训你们的儿女,无论坐在家里、行在路上, 躺下、起来,都要谈论,

February 8th,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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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的题目是创造与进化—基要主义与科学的百年之争。不过我们的重点不是创造与进化谁对谁错。因为那个题目我们去年和前年已经讨论过两次了。今天作为教会历史系列的一部分,我想探讨的是教会面对现代科学与社会变迁时的回应、调整与反思。是信仰与时代的互动。

我们常常觉得今天的科技进步快得让人眼花撩乱,难以适应。但其实19世纪的工业革命才是改变人类生活方式最深刻的一次巨变。因为近几十年的技术革命主要影响信息的获取和传播,而工业革命影响的是人们生活最基本的衣食住行。过去几千年,绝大多数人的食物和衣服都是自家生产,人们的生活也围绕着这些生产来进行,但到了19世纪末英国工人喝上了印度的茶叶和加勒比群岛的朗姆酒,中国的小商贩卖着美国和日本工厂生产的棉衣,人们离开农村那种一年工作一百五十天的生活,来到城市,一年工作300天,住在拥挤肮脏的街区。过去村庄里每个星期天大家都去同一间教堂,牧师不仅讲道,还做医生、教师、法官。生命中一切重大事件:生,死,婚礼,也包括生活中的一切流言蜚语,都在教堂里发生;而到了19世纪,人们挤在城市里,忙于生计,教会再也不是生活的中心。更大意义上,一千多年来,基督信仰为西方世界提供了统一的意义的源头——上帝创造世界,上帝掌管历史。但当科学革命与启蒙运动兴起后,人们开始问:自然法则似乎能解释一切,世界真的需要“上帝”这个假设吗?理性主义告诉人们:“凡不能被证明的,就不值得相信。” 看到这种说法,忍不住要吐槽:因为这与我们的生活完全脱节:孩子如何证明母亲爱他,新娘如何证明新郎会带给他幸福?我们如何证明朋友值得信任?我们可以把一天之中做的大大小小所有决定都记下来,然后数一数,有百分之几的决定是你能证明是正确的?凡不能被证明的,就不值得相信。人类从来就不是这样生活的,恰恰相反,人类一直都不是靠证明来生活,而是靠信任来生活。这句话其实不是在挑战我们的生活观,它从一开始就是针对宗教的。它是说宗教建立在一些不能证明的根基上,所以不值得信任。必须承认,它对宗教的攻击相当有效,今天的知识分子反对宗教时都会说这句话或它的一些变化形式,其实,重科学轻宗教思潮真正的说服力不在这些哲学上的思辨,而是一个大家都看到的事实,科学技术有用而且见效快,而宗教不一定。药吃下去,孩子的病就好了,祷告不一定这么有效。工程师,科学家极大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牧师往往做不到同样的成绩。整个19世纪,当这样的事实以前所未有的密度冲击着人们的感官时,教会第一次感到,自己在社会的讲台上,声音开始变得微弱。

与此同时,欧洲神学界兴起所谓的“高等批评” (higher criticism,historical criticism)。学者开始像研究《荷马史诗》那样研究圣经。他们问:
《五经》真的是摩西写的吗?
福音书里的神迹是不是后人加进去的?
首先用研究《荷马史诗》的方法来研究圣经并不是一个错误。这些新的方法在圣经研究上有不少出色的成果。其中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论证了马可福音是最早的福音书。因为教会历史上一直认为马太福音是最早的福音书。但是高等批判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用新工具来研究圣经的运动,而是用新眼光来重构圣经的运动。它主张一切关于圣经的知识都必须从科学方法而来,也必须接受科学方法的检验。这个原则有一点偏颇。因为它暗含了一个假设:科学方法是人类获得可靠知识的唯一途径和最高标准。换句话说,凡是不能被实证、被测量、被重复的,就不算是“真的”。于是,神迹被怀疑,启示被质疑,甚至连祷告、信心、被爱这些属灵经验,也被当作心理幻觉看待。我们今天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科学的高度有效是在一个特定的领域之内。从18世纪到今天,试图用科学用理性重铸道德律,构建理想社会的努力毫无例外地都失败了。但是在19世纪,高等批评运动是信仰史上的一次地震。过去,圣经被看作上帝无误的话语;而现在,它被当作一部古代文献,被剖析、怀疑。这对教会是极大的震动——因为如果圣经只是人的话,那么信仰的根基何在?

另一个巨变是在社会中,首先是教育领域。十九世纪后半叶,欧洲与北美掀起了普及教育与高等学术制度化的浪潮。过去,大学多是由教会创办、神学主导——像牛津、剑桥、哈佛、耶鲁,都以培养牧师为目标。但到19世纪末,大学的核心从“神学”转向“科学研究”。实验室取代了礼拜堂成为知识的象征;“教授”取代“牧师”成为社会尊敬的智者。小学中学也逐渐由国家而不是教会主办,父母越来越无法胜任教育的任务,而在这些学校中,教育的目标不再是“认识上帝与自我”,而是“掌握自然与社会的规律”。一代代青年在新的教育体系中成长,他们尊敬科学,却对神学冷漠;他们相信进步,却怀疑启示。这让教会意识到:它已不再垄断“真理”的语言。
工业化让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教育开放让她们能读书、写作、思考。与此同时,许多女性也成为社会改革与宣教运动的主力。十九世纪的禁酒运动、反奴隶制运动、海外宣教,很多都得到了女性组织的强力推动。许多女性开始质疑:为什么在教会里,她们只能听,却不能讲?为什么在社会里,她们管理家庭财政远胜男性,却不能投票?教会第一次面对:女性是否只能是侍奉者,而不能是思想与领导的主体。
工业革命让农村人口大量迁入城市。出现了无数漂泊的工人阶级——他们没有家庭根基,没有时间守主日,也负担不起教会的捐献。于是,传统教会的模式——主日讲道、唱诗、奉献——在工厂区显得格格不入。许多牧师开始发现:若要传福音,必须要给人工作、教育、卫生、住房。这催生了社会福音运动(Social Gospel Movement)。牧师不再只讲天堂,也讲工人宿舍的厕所、孩童的教育、工厂的工时。很多教会从“灵魂拯救者”,转变为“社会改造者”。
19世纪末,印刷与报业的爆炸式增长让知识民主化。报纸、小说、杂志充斥市场。真理的解释权从牧师手中流向公众舆论。“我听牧师说”变成“我在报纸上看到”。教会失去了话语垄断权。这种信息的混杂,让许多信徒陷入迷惘:到底该信谁?也让教会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焦虑:我们还与这个迅速变化的世界有关吗?

在这样的风暴中,教会内部出现了两条路,两种应对的方法。
第一条路,是“防守”。他们成为后来的“基要主义者”。他们深感时代的潮流正威胁着信仰的根基:高等批评质疑圣经的权威,达尔文进化论挑战神的创造,自由主义神学淡化罪与救赎的概念,社会改革者只谈论人类的进步与自我完善。在他们看来,这些不是无害的思想探索,而是信仰堡垒上的裂缝。
因此,他们选择退回根本——回到那“不可谈判的真理”。他们坚信:圣经是上帝的无误话语;神迹确实发生过;在质疑面前应该更加高举圣经,他们反对各种新派的解经方法,主张用字面含义来解读圣经。他们觉得:若圣经的字面真实被放弃,信仰就会崩塌。所以他们宁愿被讥笑,也不愿妥协。他们像尼希米记里重建城墙的人,一手做工,一手拿兵器准备战斗。他们不喜欢这个眼花缭乱的新世界,想要回到从前那个单纯的年代。他们不喜欢这么多的问题和挑战,盼望能远离喧嚣,守住纯正的信仰。
然而,他们的困境在于:当他们为保守真理筑起高墙时,也不自觉地隔绝了对话与同理。他们守住了边界,却失去了听众。
第二条路,是“适应”。这些人被称作“自由神学”或“社会福音派”。 他们认为,若教会只是一味抱残守缺,终将被时代边缘化。他们相信,上帝在创造之初就赋予人理性与良知,科学、文化与社会的进步也是上帝普遍启示的一部分。应当拥抱而不是抗拒。他们说:圣经不是科学教科书,而是信仰的见证与道德指南;它教导我们如何爱神、爱人,而不是告诉我们宇宙的运作公式。他们主张重新解释圣经,以适应现代人的思想框架。他们同时也关心社会的不公工业化带来贫富悬殊、童工、酗酒、犯罪与城市贫民窟。他们说:信仰不应只谈天堂的得救,也要更新地上的社会。基督徒若只谈灵魂,而不关心工人遭遇的饥饿与不公,那福音就失去了爱与怜悯的本质。自由神学派与社会福音运动的目标,是让福音“继续有话可说”。他们希望人们看到:信仰不是古老的神话,而是能塑造现代生活的力量。 但他们的风险在于:在努力“适应”的过程中,很难把握那个度,有时会淡化罪、悔改与救赎这些信仰的核心,把基督教变成了一种道德理想或社会改革方案。二战以后,自由派教会曾经非常兴盛。但七八十年代开始这些教会迅速衰退。当教会失去了超自然的神这个维度,也就失去了改变生命的特殊力量。教会需要接地气,但也必须连于天上。不能为了吸引世界把自己变得现代而丢掉世界真正渴望的—那个超越世界的盼望。
基要主义和自由神学这两条路,其实都出于同样的焦虑——教会如何在现代世界中继续发展成长?
基要派选择“守住不变”,担心再退一步,真理就会失守;
自由派选择“与时俱进”,担心若不更新,信仰就会失声。
他们之间的冲突,或者说,它们各自与身边世界的冲突,构成了20世纪教会的主旋律,也留下至今仍在继续的张力。

下面我们就用进化论这个特别的例子来看一下教会对科学,社会,文化巨变的反应。
1859年达尔文出版了一本改变世界的书— 物种起源。书里有一句简单的论断,震动了西方世界 “所有生命都是在自然选择的机制下逐渐演化而来的。” 这个想法冲击了教会长久以来的一个观点:万物都是由神直接创造的。其实,“进化”的想法在达尔文之前就已经存在。十八十九世纪,欧洲知识界就有很多人指出地球的年龄要比教会所说的6千年长得多,生命可能是在漫长的时代中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等到高等逐步发展来的。达尔文的祖父——伊拉斯谟·达尔文就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但在那个时代,这样的说法更多是一种哲学幻想或诗意猜测。人们或许觉得有趣,却没人能解释——进化“如何发生”?达尔文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给出了自然选择这个机制。这让“进化”第一次摆脱了空想的地位,进入了可以观察、推理、实验、验证的科学领域。同时它表明复杂的结构可以没有设计,没有目的,而通过自然选择这个机制从随机突变中产生出来。当时的知识界认为神存在最大的证据就是宇宙和生命的复杂性,它暗示着背后一定有一个设计者。达尔文的观点直接动摇这一原本十分坚固的想法。12年后的1871年,达尔文又出版了人类的由来(The Descent of Man) 他在书中指出人类与其他动物有共同祖先,人类的心智和道德也源于渐进的进化。这本书的冲击就更大了。原本只有生物学家,大学生明白物种起源说的是什么,但这本书一出,每个大学生的舅舅们也都听说了达尔文说人是猴子变的。现在进化论挑战的不仅是创世纪的解释,而是在挑战人是按神的形象所造,人是神的特别创造这些更基本的神学观念了。
另一方面,工业革命以来,许多知识分子乃至普通市民,早就被工业革命带来的“进步”思想所感染——他们相信人类在不断前进、可以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也有很多人,他们早就不满于传统宗教对世界的解释,想要冲破这个束缚,而达尔文的理论正好迎合了这种心态。为他们提供了一种“理直气壮”的替代信仰。这其实是进化论在社会上掀起热潮的真正原因。马克思对恩格斯说达尔文的著作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自然科学的基础,阶级斗争就是生存竞争在社会中的反映。他甚至想把《资本论》第二卷献给达尔文(后来被达尔文婉拒)。弗洛伊德更加热情的拥抱进化论,他认为进化论把神从生物学中赶了出去,自己更进一步,把神从人的心灵世界也赶了出去。
达尔文、马克思、弗洛伊德代表了现代世俗思想对传统信仰的“三大冲击“
世界没有上帝也能存在(科学)
社会没有上帝也能前进(政治)
人心没有上帝也能解释(心理)
一百多年以后,今天的信徒对这些挑战有了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回应,如果大家有兴趣,以后有时间我们可以详细的讲,简单的说,
若没有上帝,
世界会失去目的和意义,
社会会失去公义的根基,
人心会失去安息与方向。
但在19世纪,这些冲击是非常巨大的。

英国是这场风暴的中心。
圣公会历来兼具“信仰传统”与“理性思考”的双重特质,许多主教与神学院教授最初强烈反对进化论。他们称达尔文的理论“危险、不敬虔、破坏道德”。他们担心社会若接受人来自动物,道德秩序与神圣责任将被推翻。他们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但糟糕的后果不能成为一个理论对错的理由。地震的后果很糟糕,但你不能因此就说地震是不会发生的。但同时,另一批圣公会牧师与科学家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科学发现并不会威胁信仰,因为圣经告诉我们“谁创造”,科学只是揭示“如何创造”。最著名的例子是牧师兼生物学家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他在给达尔文的信中写道:“我不觉得你的理论与信仰相冲突。上帝可以创造若干能够自我发展演化的生命体,而不必不断以新的创造来填补祂自己造出的空隙“ 另一个代表人物是弗雷德里克·坦普尔(Frederick Temple),后来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认为科学是上帝的“第二本启示录”,自然界的规律本身就是神的智慧。这些开放的声音,使英国教会没有滑入对进化论的全面对抗,也为后来的“有神进化论”(Theistic Evolution)的发展埋下了种子。天主教在当时的反应相对温和。梵蒂冈并未立即谴责达尔文,但强调“人类的灵魂直接出自上帝”。与英国相比,美国教会的反对更激烈。当进化论传入美国时,许多教会视之为“来自欧洲的无神论毒素”。大众媒体把问题简化地呈现为科学与圣经的对抗。教会开始建立“创造科学”协会、出版反达尔文的小册,形成了后来“基要主义运动”的思想根源。
1859–1900的几十年间,教会的反应经历了从震惊 → 分歧 → 重新定位的过程。最初的恐惧,源于担心信仰失去权威;随后的争论,反映出教会内部对于“如何解读启示”的不同理解。有些人选择守住字面真理,有些人选择重新诠释文本,也有人尝试让信仰与科学成为两条平行但互补的轨道。

November 9th,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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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题目是跨越大地的呼唤,我们要讲几位影响深远的宣教士的故事。在介绍19世纪海外宣教的浪潮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18世纪末,欧洲与北美的社会和宗教状况。
首先那是一个革命的时代。美国率先爆发了革命,建立了一个没有国王也没有贵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全新共和国。美国独立的官方理由,就像独立宣言里写的,是反抗英国的压迫和暴政,捍卫人民的自由。但如果从实际政治与经济层面上看,英国对北美殖民地并没有实行特别严苛的压迫。英国花费了巨大的资源在英法北美战争中保护北美殖民地,而殖民地的税负远低于英国本土,并且殖民地人民享有有高度自治。美国革命的根本动因并非忍无可忍的反抗,而是创造新世界秩序的信念与野心。北美殖民地社会没有根深蒂固的贵族阶层或教会势力。人民有土地、有财富、有远高于英国的教育水平,唯独缺少构建新社会所需的政治权利。开国元勋们嘴上不讲但心里有强烈的使命感,他们要做大事,完成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政治与社会实验。 普通老百姓也要做大事。没有血统,没有背景的升斗小民也可以靠诚实劳动建立家园,实现梦想。做大事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但是,人人都想做大事的环境,也对教会构成了新的挑战。当“成就伟业”成为时代的氛围,信仰的中心就容易从敬拜与顺服,转向功效与成就。如果每个人都在追求改变世界,谁还学习在小事上忠心?如果人人都想做英雄,谁还愿意在祷告中安静、在家庭中服事?时代的热情虽让基督徒更积极地参与社会,但也让“荣耀神”被“成就事业”悄然取代。
其次那是一个理性的时代。人们对理性充满了信心。他们看到科学的巨大成功,可以不用神而解释自然界的种种奥秘,这使他们相信也能用理性来建立道德与社会秩序。他们试图不用启示、不靠信仰,只凭人类的理智与善意,构筑一个普世的理想社会——一个没有迷信、没有战争、没有压迫的新世界。这个精神在法国大革命中最为明显。但他们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理性能开山填海,却不能驯服人心;能设计制度,却不能医治骄傲与贪婪。法国大革命用鲜血证明,人类若没有超越自我的信仰,理性本身也会成为新的暴君。 革命与理性这两大趋势也深刻的影响了教会。 在欧洲,教会被看作专制体制的一部分,成为革命的对象。神迹,复活,基督的神性等核心教义被稀释,淡化,教会越来越多的行使慈善等社会职能,而不是做为属灵的团契。在美国,民众的宗教情感要比欧洲深刻,但在遍地是机会,人人做大事的氛围里,信仰有了非常多的竞争者,人们的宗教热情也在逐渐淡薄。

但就像在教会历史上我们反复看到的那样,在危机中,神也仍然在工作。在信仰日渐冷淡的18世纪,神兴起了一批不安于现状的人,为19世纪将要到来的宣教浪潮做准备。 首先是卫斯理兄弟。他们在牛津大学读书时就和几个同学组成小组,读经、祷告、禁食、探访囚犯、关怀穷人。他们的生活非常有规律、严格地执行属灵操练,凡事讲求“方法”每天几点祷告、几点读经;一周几次禁食;每天反省言行、记录灵修笔记。其他学生讥笑他们太过拘谨、形式化,便称他们为 “Methodists”——“那些按方法生活的人”。卫斯理兄弟后来接受了这个称号,将“Methodist”从嘲讽转为自豪,标志着他们有纪律的信仰生活。对他们而言,“method”不是形式主义,而是一种有规则的实践信仰的生活方式:敬虔不是情绪冲动,来的快,去的也快,而是有计划、重纪律的生命更新。他们这种重视个人灵修、群体监督、信仰实践的精神,也成为后来卫理公会的特色。卫斯理兄弟走出教堂,把福音带到工厂,矿山,街道,监狱,使平民信众也能得到喂养。他们建立“小组”制度,重视团契生活,彼此守望与信徒关怀。大家不难想象,向绅士淑女传福音与向矿工牧羊人传福音需要非常不同的方法。富商和贫民在信仰实践上面临的挑战也很不一样。以前的教会把90%的精力放在10%的上等人身上,卫斯理兄弟把福音带回到平民当中,并为他们设计了能帮助他们生命更新的新方法。不仅让平民了解救恩,也帮他们改掉酗酒,打老婆孩子的毛病,那时工人一般从8,9岁就开始工作,一周工作六天,绝大多数平民没机会受教育,基本都是文盲,卫理宗利用他们的小组网络、平信徒讲道员制度,在各地工人阶层中开设主日学,不仅帮工人识字受教育,更成了传福音与门训的起点。训练了大量平信徒教师与未来宣教士。到今天,主日学已经成了世界性的教会教育制度,而团契和小组也成了教会重要的有机组成。 
另一个值得一提的运动是摩拉维亚弟兄会。他们最早是一批来自捷克的遭受宗教迫害的难民,逃到德国赫恩胡特定居时只有十来个人,后来逐渐增至约 300人左右。并开始在各地植堂。他们全盛时期在全欧洲也不过两三千人。但是他们在18世纪差派了300多位宣教士去海外宣教。这是个非常令人惊叹的数字。摩拉维亚弟兄会最大的特色是注重祷告。他们从1727年开始设立24小时不间断祷告链,持续超过100年。成员按年龄与性别分成“兄弟会”“姐妹会”“青年团契”等,定期查经、聚会。教会成员大多是普通农民,没受过高等教育,所以他们重视心灵经验多于理性辩证;强调“信心行动”,少讲理论,多行爱心。让人想到国内农村和小镇中的家庭教会。1735年,约翰·卫斯理赴美传教失败返英途中,在海上遇到一群摩拉维亚弟兄。在风暴中,他们镇定唱诗、不惧死亡,深深震撼了卫斯理——他发现自己虽有神学知识,却没有内心确据。后来他在参加摩拉维亚人聚会中,经历了被他称为“心被温暖”的悔改,由此开启了英国信仰大复兴。摩拉维亚弟兄会坚持“信心宣教”的理念——不募款、不靠政府、不依附宗派,只靠祷告与信心——直接影响了后来戴德生及其中国内地会。他们的宣教观打破了“宣教是神职人员的专利”的观念,证明平信徒也能被呼召到地极。摩拉维亚宣教士出发前彼此会说一句祝福语,“愿羔羊得着祂受苦所配得的赏赐。”成为宣教史上最感人的信仰宣言之一。18世纪中期,当欧洲大部分教会沉迷于讨论神学问题、讲理性、修教堂,这些平民出身的弟兄们早已踏上了格林兰的冰原和加勒比海岛。他们没有财富,也没有后盾,却靠着祷告、信心和彼此相爱,向全世界证明:宣教不是强者的特权,而是信徒的责任。他们播下的宣教的种子,到了十八世纪末,在英国的一位鞋匠心中萌芽——他的名字叫威廉·克理。他读到摩拉维亚人的见证,深受感动,说出那句改变历史的话:“期待神做大事,也为神尝试大事。”

十八世纪末的英国,教会普遍富裕而冷淡。海外的殖民扩张让英国成为世界强国,但“福音的扩张”几乎无人提起。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神拣选了一个最平凡的人——一个鞋匠。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 1761–1834)出身贫寒,小时候没受过什么教育。他一边修鞋,一边自学读书。作鞋的桌子上,他摆着一本旧圣经和一张他自己手绘的世界地图。他在地图上标出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国家,边工作边祷告。他在1780年代写下一本小册子,书名很长,叫做——《论基督徒使用各样方法使异教徒得救的义务》。这本书的核心思想非常简单:“福音的命令是给每一个信徒的,谁都不能袖手旁观。” 他呼吁成立宣教差会。许多人讥笑他,甚至一位牧师当面说:“年轻人,坐下!当上帝愿意拯救异教徒时,祂自会动手,不需要你或我。”但克理没有因此退缩。1792年,他与几位志同道合的弟兄成立了浸信会差会(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次年,他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英国,前往印度——那是当时最遥远、最艰难的宣教工场之一。当时英国东印度公司反对任何“扰乱当地秩序”的宣教活动,因此他是非法入境者,只能秘密登陆孟加拉附近的桑地帕尔。他没有钱,没有团队,他不会当地语言,也没有官方许可或支持;因为不能公开传教,克理在加尔各答附近的印地戈种植园当教师、管家维生;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孟加拉语、梵文,并翻译圣经。他的信件中写道:“我似乎被埋在东印度的一片荒野里……若能有一个同工与我一同祷告,我将心满意足。” 几年后他学好孟加拉语,准备第一次公开布道。那天他早早到河边搭好棚子,结果一个人也没来。太阳东升西落,他站在空地上,终于忍不住哭了。旁边的翻译安慰他说:“今天没人听,但神听见了。”他写信回英国说:“我们播下种子,也许百年后才开花;但若不播种,花永远也不会有。” 宣教的生活是困苦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克里的儿子死于热病,妻子精神崩溃,家中一片混乱。当克里决定去印度宣教时,多萝西并不情愿——她是个普通农家女,不识字、更不懂外语,且要带着年幼的孩子。印度炎热、潮湿、疾病横行;他们住在贫民区,环境肮脏。她接连失去两个孩子,长期焦虑、孤独,周围没有女性同伴或牧师长者支持。终于她开始出现幻觉与被害妄想。常大声辱骂、甚至试图伤人。1795年后,病情加重,被迫由专人看守;她在精神错乱中度过余生(1807年去世)。那个时代的信仰拓荒者们常常在婚姻和家庭上有很多挣扎。约翰·卫斯理的婚姻也非常失败。讲这些绝不是要揭伟人的隐私,也不只是要证明神可以使用不完美的人成就他的呼召,而是希望帮助大家看到:宣教不是“英雄故事”,而是“代价沉重的顺服”。宣教常意味着长年离家、危险、贫困,伴侣无论是分离或同行;如果没有同样蒙召,矛盾几乎必然发生。当时社会期望女性操持家务、服从丈夫;宣教士妻子既要顾家,又要参与事工,身心压力极大。宣教士把“全然奉献”视为属灵美德,有时无意中忽视了“爱家人如己”的责任。当我们奉献的时候,还是要记得,有些“我的东西”(像我的家人)is not for me to give. 所以今天的宣教一般都主张呼召必须是双方的,要求夫妻共同确认呼召,教会/差会并要给予心理与婚姻辅导。圣经中“治理好自己的家”(提前3:5)与“往普天下去”并不矛盾。家庭中的爱、接纳、牺牲,是最真实的宣教见证。没有节制与同理,热心可能成为伤人的火。但另一方面,我们确实看到卫斯理在婚姻上失败,却带来英国大复兴;克理家庭破碎,却开创现代宣教;这些生命印证了保罗的话:“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林后4:7)卫斯理和克里的家庭悲剧给我们留下的功课就是:热心要有智慧,使命要有人情,顺服要有同伴。
回到克里的宣教旅程,家庭的破碎让他极度痛苦,他曾独自坐在河边祷告:“主啊,我不再求成功,只求不要被遗弃。”克理的宣教起点,不是荣耀的成就,而是生活的混乱与心灵的孤单。
转机发生在1799年,一批丹麦宣教士抵达印度。他们避居在丹麦属地塞兰坡(Serampore),因属丹麦管辖,英国东印度公司无权干涉。克理随即搬入塞兰坡,与他们组成团队,建立了塞兰坡宣教中心。克理是语言天才,学会多种印度语言。翻译或监督翻译圣经成 孟加拉语、印地语、马拉地语、旁遮普语、梵文等多种版本;塞兰坡印刷所成为当时亚洲最大的印刷机构,出版圣经、教科书、词典、新闻。1812年印刷所大火,一夜间烧毁克里二十多年的稿件与设备,他当天晚上祷告说:“神赏赐,神收取;神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第二天就开始重写稿件。 后来,他们创办塞兰坡学院接纳不同宗派、不同民族的学生;成为亚洲最早的基督教高等教育机构。倡导女性教育、识字运动;积极推动社会改革:与印度学者合作,反对“萨蒂”(寡妇殉葬)制度;呼吁废除童婚;他也翻译、印刷印度文学经典,以尊重本地文化的方式传福音。克里的工作逐渐获得各国支持,形成广泛影响。他在印度度过 41年,从未回英国。克理早期几乎没有看到成果——他宣讲七年,才有第一个归主的人。但他始终坚持:“我可以不聪明、不成功,但我能坚持。他临终前说:“当我死后,不要提我的成就,只要说:他是一个爱神的人。” 他在地上的成就也许有限,但他的信心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标志着教会从理性到顺服,从观望到差派的转变。

第二位要介绍的宣教士,是大卫·李文斯敦(David Livingstone)。他是苏格兰人,出身很普通——家里穷,十二岁就进纺织厂当织布工。但他有一股韧劲:白天织布,晚上自学。他后来考进了格拉斯哥大学,学了医学、希腊语和神学,立志要成为一名宣教士。
一开始,他的目标其实是去中国。可是就在他要出发的时候,鸦片战争爆发,所有宣教计划都被打乱。于是他转了方向,决定前往非洲。他说:“既然中国的门暂时关上,也许神要我去另一扇门。”1841年,他抵达南非,受伦敦宣教会差派。差会原本只希望他留在边境地区——教教书、传传道,不要跑太远。但李文斯敦不是那种安于现状的人。他很快发现,非洲的福音之门很难打开:语言不通、文化隔阂、疾病频发、部族冲突不断,还有残酷的奴隶贸易。他心里开始想:“如果人们被贫穷、战争和奴役困住,他们连听福音的机会都没有。若我能医治他们的身体,或带来新的道路,就能更容易接触他们的心。”于是他决定走进内陆,去为福音找一条路。这就是他探险的开始。
在漫长的跋涉中,他不断做笔记——记录河流的流向、气候、动植物、部落风俗、贸易路线,甚至奴隶贩运的情形。这些资料后来引起了英国皇家地理学会的注意。他们为他提供地图和仪器,资助他继续探索。就这样,一个原本只想传福音的医生,慢慢成了学术界承认的地理探险家。但李文斯敦自己从不认这个头衔。他说:“我不是探险家,只是一个传道人——被环境逼成了探险者。”
1855年,他发现并命名了维多利亚瀑布,首次绘出了赞比西河流域和中部非洲的水系图。更重要的是,他把自己看到的奴隶贸易的残酷现实公开告诉欧洲人——震动了整个社会。后来他写成一本书,叫《南非宣教旅行与研究》,一出版就在欧洲引起轰动——成了当时的畅销书。
对李文斯敦来说,地理学不是为了荣誉,也不是为了科学,而是服事宣教的工具。他相信道路、贸易、教育和福音可以一起改变非洲。 他把这个愿景概括成“非洲的三C使命——Christianity(基督教)、Commerce(商业)、Civilization(文明)。”他希望非洲不再是被掠夺的土地,而是一个有尊严、能与世界并肩的伙伴。而他的足迹,也真的在那片大陆上,为后来的宣教士开出了一条“通往心灵的道路”。
在一次探访部落途中,他试图保护村民免受一头狮子攻击,结果被狮子扑倒,右臂严重骨折。虽然后来治愈,但手臂再也抬不高。他常用这只僵硬的手对学生开玩笑说:“神让我记得——力量不在我的臂膀,而在祂的手中。”
1866年利文斯顿出发去寻找尼罗河的源头,然后就彻底消失了。没有信件、没有消息——仿佛被非洲吞没。整整五年,欧洲各地的报纸都在猜测:“他是不是死了?”其实他没有死,而是在贫穷和疾病中继续他的服事。1869年圣诞节,李文斯敦独自在帐篷中,身体虚弱、没有食物,但他仍点燃一根蜡烛,唱起圣诗《普世欢腾》。他写在日记里:“我在荒野中独唱,但基督在我心里,比千人合唱更响亮。”
直到1871年,一位年轻的记者史坦利,奉《纽约先驱报》之命,前往非洲寻找他。史坦利历经千辛万苦,穿越雨林、沼泽与部族领地,终于在坦桑尼亚的乌吉吉湖畔,看见一个满脸胡须、身着破旧外衣的老人——正举着地图与笔记本。史坦利走上前去,微微鞠躬,说出了那句后来载入史册的话:“Dr. Livingstone, I presume?”(“李文斯敦博士,我想是您吧?”) 史坦利记录到“他身披破衣,但目光平静如晨星。” 李文斯敦拒绝回欧洲安享晚年,他说:“我必须完成神托付我的路。”两年后,他在赞比亚一间简陋的小屋里跪着祷告时安然去世。当地的仆人忠心地把他的心脏葬在非洲,把遗体送回英国。他的棺木安放在西敏寺,而墓碑上刻着一句话:“他在这里安息,但他的心永远在非洲。” 李文斯敦并没有“发现非洲”,他发现的是——信仰能让人走进未知、超越恐惧和艰险。当1870年代世界在努力寻找他时,其实是在寻找一种失落已久的精神和勇气——那种以爱为指引的信仰的勇气。李文斯敦点燃了非洲宣教与人道运动的热潮。到十九世纪末,非洲几乎所有主要地区都设立了宣教站。他也改变了欧洲公众对非洲的看法。非洲不再只是“黑暗”“野蛮”和神秘,而是一片“被苦难笼罩的人类土地”是一群“需要被理解、需要被爱的邻舍”。

第三位要介绍的宣教士是戴德生。Hudson Taylor(1832-1905)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一个虔诚卫理宗家庭。从幼年起,就常见父母为中国祷告——这在他心中埋下“去中国”的种子。17岁时,他到一家银行担任学徒,进入一个更“世俗”“更自由”的环境。周围的年轻人追求享乐、讥讽信仰,他也开始动摇。 他后来坦白说:“我那时并不否认神,只是不想要一个管我的神。”当他在灵性上远离神的同时,他的母亲一直在为他祷告。1849年有一次天,在外地探亲的母亲突然有强烈感动要为儿子祷告。她回忆说:“那天我关上房门,祷告了几个小时,直到心里忽然感到一种从神而来的确据。“主已经听了我的祷告。我的儿子必得救。”同一天,戴德生在银行宿舍里感到身体不适。他无聊地在书架上翻找读物,想打发时间。无意中,他拿到一本小册子——封面上写着:《已成之工》(It is Finished)。这本小册子讲述的正是耶稣在十字架上的那句话:“成了。”(约翰福音19:30)他本来只是想随便翻翻,但越读越被吸引,最后读到那句经文时,他心里猛然一震。他后来回忆:“我忽然明白——基督已经完成了一切,不需要我再去‘挣扎’或‘配得’。我只要接受祂,就得了救恩。”他立刻跪下祷告,把生命交给主。他写道:“那一刻,我的眼泪止不住。阳光照进房间,我仿佛看见天也亮了。”几天后,他写信告诉母亲自己归信的消息。母亲回信时说:“那天我为你祷告的时刻,正是你决志的时刻。”
坚定信仰的戴德生开始自学中文、医学与药学,操练简朴生活,以预备将来的艰苦环境。那时他住在伦敦简陋的阁楼里。有一次,房东上门收房租,而他口袋里只剩一枚银币。他祷告:“主啊,若这是祢的事,祢必负责。”当天夜里,一位病人求他上门看病——病人穷得什么也付不起。戴德生挣扎许久,最后把那枚仅有的银币放进那人手中。他回家后心里平安。第二天早晨,邮差送来一封信,里面有一枚金镑——是十倍的房租。他后来写道:“那天我学到:神不是我的最后一个选择,而是我的第一个供应者。1854年戴德生受伦敦宣教会派遣,来到中国。途中遇上大风暴,船几乎翻覆。“浪打到甲板上,水手绝望地喊叫。他心中也有恐惧,但想起主在加利利海上的一句话——‘不要怕,是我。’他就在狂风中跪下祷告。”风暴过后,他的同船乘客惊讶地说:“年轻人,你真镇定。”戴德生回答:“不是我镇定,而是我认识那位掌管风海的主。” 然而火一般的热情很快就遇到了现实的冰冷。英国与中国刚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外国人在沿海城市普遍被敌视;宣教士之间教派林立、相互批评;他在街上发传单,讲道,毫无果效。他在信里写到我来到一个不懂我语言的地方,而我也不懂他们的心。理想中的“伟大复兴”根本没有发生。而身边的宣教士之间存在严重分歧:有人重翻译,有人重教育;多数人留在通商口岸,不愿冒险深入内地;生活方式偏向舒适,雇佣仆人、住洋楼。戴德生主张简朴生活。他写信说:“我们来传十字架,却住得比商人更安逸。” 1860年,他与伦敦宣教会正式脱离关系,成了无派别、无支援的自由宣教士——几乎孤身一人。由于差会支持中断,他完全靠信心生活,多次食不果腹。介绍戴德生的文章里都喜欢讲他全凭信心的生活,而神也屡次行神迹,让他在山穷水尽的时候得到资助。这些都是事实,但神不是顺丰快递。不是你吃完最后一粒米,神就马上差人送来一袋新的。他实际上挨过很多次饿。也患上过痢疾与热病,数次病危;上海的外国人认为他疯了:“一个英国年轻人,穿中国衣,住贫民屋,吃咸菜传教?” 他写道:“我常在病中祷告求死,却又被提醒:若神要我活,就要我继续顺服。” 1858年他娶了玛丽·琼斯,她是宣教士之女;两人同心,但生活贫困、五个孩子先后夭折,当时正是太平天国动乱,他们常被迫搬家、避乱。有一次他们在宁波,家中还收留了几位中国信徒,半夜外面暴民喊“烧洋鬼子屋”戴德生忙着收拾手稿、药品和圣经。让妻子先从后窗逃走。玛丽怀中抱着幼儿,脚下一滑,从窗台跳下时扭伤脚踝。她忍痛跟随丈夫穿过黑暗的小巷,逃到城外避难。第二天清晨局势平息,才返回被洗劫一空的住所。玛丽的脚伤留下了后遗症,长期行走疼痛。但她从未以此埋怨,反而说:“若这点伤痕能让我记得主的手掌,也就值得。”
但长期的过度劳累使戴德生患上失眠,缺乏同工,传福音没有果效使他精神几近崩溃;1860年他回英国养病,愿意是要彻底放弃。他说:“我已经尽力,却什么也没成就。”在英国期间,他整理中文圣经、出版《中国的灵魂呼声》小册子,这让他重新看见中国内地的属灵需要。1865年的一天,他独自在布莱顿海边散步,看见海边人潮熙来攘往,心中突然涌出强烈的感动:“他们有人传福音,而那遥远的中国有几亿灵魂从未听过一次福音。”他坐在沙滩上流泪祷告:“主啊,差遣我去!差遣我去中国内地!”那天,他和妻子玛丽分享说:“我已决意顺服呼召,无论代价如何。” 他在祷告笔记上写下愿望:“愿主赐我24位同工,共赴中国18省。”不久,中国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正式成立。核心理念是——“以信心生活,不靠募款;以各宗派联合,不分教派。”内地会不依赖差会发固定薪水,完全靠信心;宣教士穿本地服饰、学习方言;鼓励女性与平信徒参与;重视祷告与团体生活。戴德生和中国内地会的一大特色就是他们坚持穿长袍、留辫子,学习方言、尊重中国的礼仪习俗。实践保罗所说,我向什么人传就做什么人。有的宣教士觉得他“丢脸”,连小孩都指着他笑。有一次,他走在街上,一个英国水手冲他大喊:“假中国佬!”他笑着说:“我若能因此多赢得一个灵魂,这点羞辱算得了什么?”他后来写信给母亲:“我若要传道给中国人,就要像他们一样生活。基督若来中国,也必穿上他们的衣服。” “若中国人必须先成为英国人才能成为基督徒,我们就传错了福音。”这种“本色化(indigenization)”思想,后来成为全球宣教理论的核心。1870年,他的妻子玛丽患病去世,年仅33岁,玛丽与克里,卫斯理的妻子们不同,她是戴德生真正的同工和灵魂的伴侣。在戴德生最失败消沉的年代,支持鼓励了他。戴德生在信中写道,她去世前仍然宁静、喜乐,不断劝慰周围人。“我亲爱的玛丽用她的最后气息告诉我:‘亲爱的,我们若忠心,主必看顾我们的孩子。’” 墓碑上刻着《诗篇46篇》的话:“神是我们的避难所,是我们的力量。”当地中国信徒亲手立碑,称她为:“戴夫人——敬畏上帝的女子,爱中国如己。”
她去世后,戴德生在她的坟旁静坐良久,最后起身对同工说:“她先我而去,但神的工作不能停。” 他在信中写道:我们共同播下的泪,将结出他日的果实。几十年后,当他在湖南,看到一群中国信徒唱诗,他流泪说:“玛丽没有白死。我们的眼泪变成了他们的歌声。”
1865年,戴德生在为中国内地会建立奔走时,讲出了那句名言“若我有千条生命,不会留下一条不给给中国。若我有千磅英金,中国可以全部支取。不,不是为中国,而是为基督”这是他人生最真实的写照,他后来四十年都在用生命实现它。
1905年,73岁的戴德生最后一次回到中国。他已满头白发,步履蹒跚,但他坚持要“再看一次长江”。有人问:“泰勒先生,您一生为中国牺牲了这么多,是否值得?”他于是重复了那句名言:若我有千条生命,我仍愿都献给中国。那时他已经失去了妻子、同工、健康,但仍在说同样的话——不再是宣言,而是回望:是被时间印证的信心。

这三位宣教士带出了三个关于信心的主题:
克理:信心起于卑微——神能用平凡的人改变世界。
李文斯敦:信心行于荒野——孤单的路上也有主的同在。
戴德生:信心成于顺服——不靠金钱权力,只靠那呼召人的神。

宣教的故事并不只是关于远方的国度的一些传奇,而是关于人心能否在软弱与失败中,仍然信靠那位呼召他们的神。从威廉·克理到李文斯敦到戴德生,从印度到非洲到中国,这些宣教士用生命写下的,不是成功的传记,而是一首首关于顺服的诗歌。

November 5th,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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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的题目是奋兴与理性, Revival and Reason, 这两者可以算是近500年来基督教发展的两条腿。教会得以站立和前进都离不开这两条腿的平衡与互动。奋兴让信仰回到起初的火热与纯真,使冰冷的教义重新有了生命,使个人与群体重新经历神的同在。理性则帮助信仰不断思考与澄清,使教会在面对文化、科学与哲学的挑战时,能够有理有据地回应,避免了陷入盲目的狂热与迷信。这两者不是彼此对立的,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奋兴给理性以力量,理性帮助奋兴纠正方向。但在教会历史上,我们也看到它们之间的张力,偏重一面的基督徒间彼此冲突。当热情失去理性时,信仰容易走向极端;当理性失去热情时,信仰又会变得冰冷。今天我们要透过两位宗教改革前夕的人物,两个非常不可能成为朋友的朋友——萨佛纳罗拉与皮科——来认识这两大传统如何并行,也如何影响此后五百年的教会。

教会发展到15世纪末,已经成为一个塑造欧洲社会的决定性力量。它把从俄罗斯到爱尔兰,从冰岛到西班牙的广大地区统一在一个信仰文化之下。教会为征战不休的欧洲社会提供了稳定性,行使着地方政府的实际职能,也成了学术,教育的中心。但到了这个时候,教会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我这里列出了两组问题,一组是一位天主教学者总结的,一组是一位新教学者总结的

神学:失去了批判性,与现实脱节,圣经研究成了证明教会正确的工具,而不是获得正确认识的源头

礼仪:成了神职人员的表演而不是民众的参与。圣人崇拜,朝圣,赎罪等敬虔的行动目标是避免惩罚而不是建立与基督的关系,信仰成了另一种功利主义。

政治:教皇越来越成为一个政治人物,只是众多权力掮客中的一员。教皇的军队也与其他军队一起为抢地盘大打出手。

教会:层级结构建立了一个类似世俗的等级制度。底层民众被剥夺了权利,被边缘化。神职人员的腐败问题也随之而来。

对行为的强调模糊了得救的途径

教皇和教会权威高于圣经

腐败并卷入政治

否认普通人可以直接与圣经和上帝建立联系

我们谈到教会的腐败,常常想到的是主教贪污钱财,包养小三这类道德腐败。其实一个更严重的腐败是教会,神职人员没有做自己的工作。主教从来没去过自己的教区,神父不认识自己的教民,教会没有教育,宣教,没有安慰关怀。普通信众对教义缺乏基本认识,迷信蔓延。

任何对信仰认真的人都会同意,大规模的彻底的改革已经不可避免。实际上在马丁路德之前,很多人已经开始提出路德提出的那些意见,开始在教会内部做改革的努力。这就把我们带到了今天的两位主人公,带到15世纪末的佛罗伦萨。

1497年春天的一个深夜,一群人偷偷潜入佛罗伦萨百花大教堂,萨佛纳罗拉讲道的地方,他们把人的粪便涂在讲台附近,把一头死驴放在讲台上,最后把钉子倒钉在桌面上,期待萨佛纳罗拉在清理完所有污秽,开始讲道时,会比平时更加愤怒的拍桌子,从而被钉子刺伤。你肯定会想,这是个什么样的人,会激起别人如此的愤恨。

如果你生活在15世纪的佛罗伦萨,我保证你会对他有强烈的好恶。没有人会对他无动于衷。萨佛纳罗拉是道明会的修士。道明会的宗旨是传播福音,除灭异端。他身材矮小貌不惊人,但浑身散发着强大气场。他讲道时常常有一万五千人来听。那可是个没有麦克风的年代。简单地说,萨使很多人确信他是一位先知,他和上帝之间有热线电话。而萨也对佛罗伦萨也有一个非常清晰的信息。1494年法国军队入侵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实际统治者美第奇家族不战而降,引起市民们的愤怒。一群反对美第奇的富商联合人民赶走了美第奇家族,宣布佛罗伦萨成为一个真正人民共和国。萨佛纳罗拉抓住了这个机会,要把佛罗伦萨改造成新耶路撒冷,人民不需要君主,教皇告诉他们怎么做,而是完全按照圣经的标准来过悔改,简朴,圣洁的生活。教会根除腐败,恢复属灵的纯正,社会上要禁止赌博,淫乱,酗酒,孩童和青年要成为道德警察,提醒成人守规矩。要清除会败坏人心的艺术品,饰物,书籍。萨像旧约先知一样毫不惧怕权贵和君王。他严厉地批评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养情妇,生私生子,夜夜笙歌的腐朽生活。他同样批评文艺复兴艺术家助长享乐和肉欲,批评人本主义学者高抬哲学,古典学问,凌驾于圣经之上。萨自己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他并不反对知识,反对艺术,但是他反对一切让人远离神的东西。在他20岁加入道明修会时,写信给父亲说我要生活的像一个有理性的人,而不是只跟随情欲的动物。所以他不是个狂热的宗教疯子,而是个注重理性的人。只是对他来说理性必须为神服务。他在佛罗伦萨宣讲神的审判,说神留给人的时间不多了,每个人必须抛弃原先奢华罪孽的生活,转向神。他的讲道非常有能力,可以点燃听众心中的火焰。很多人听了他的道,把自己的貂皮大衣,珠宝首饰,书籍绘画都扔在广场中心,虚荣之火。佛罗伦萨是欧洲最富裕的城市之一,是文艺复兴的中心,是欧洲最好的学者讨论哲学科学的场所。就像今天的纽约波士顿,以常理而论,是这一类宗教狂热最不可能发生的地方。但它确确实实的发生了。大画家波提切利以画希腊神话女神著名,他被萨深深打动,烧了自己的画,主动回到更神圣的主题,儿童成群结队在街上唱圣诗,搜寻虚荣品。欧洲最世俗的城市看起来变成了属灵复兴的中心。让我们先停在这里,回过头去看一下皮科。

乔万尼·皮科·德拉·米兰多拉比萨小11岁,但成名更早。他身高185,非常魁武。人极其聪慧,14岁入博洛尼亚大学学法律。然后一直在欧洲各地游学。他能讲7种语言。包括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是个典型的文艺复兴学者。文艺复兴的一个核心精神是回到本源,不仅是绘画雕塑哲学要回到古希腊罗马的本源,读圣经也是如此。1453年土耳其人攻占了君士坦丁堡。东罗马帝国的学者西迁带来了原文圣经。人们开始质疑拉丁译本和教会的教导。

皮科立志要写一本书,把所有人类知识归纳为900多条普遍的真理。他认为教会拥有真理,但并不垄断真理。在教会之外圣经之外也有真理。这在15世纪是个革命性的想法。当时人们普遍认为一切真理或者说一切重要的真理都在教会以内。而对于圣经,信仰,道德判断的一切问题,最终权威在罗马教廷,异端审判与焚书制度正是这种思想垄断的体现。说“教会不垄断真理,真理不必通过教会才能被认识”——这是一种对权威的根本性挑战。他认为神的智慧是普遍的,在各种文明、哲学与宗教中都有反映,柏拉图哲学、亚里士多德逻辑、犹太卡巴拉、伊斯兰神秘思想,都是人类以不同方式接近真理的努力。他希望把这些“片段的真理”汇聚在一起,展示出神在全人类历史中的普遍启示。教会是神启示的中心,却不是神启示的边界。皮科认为人是神所创造万物之中唯一拥有理性和自由意志并可以用之提高自己的生物。所以学习是人的第一要务。唯有不断学习,思考,善用自由意志,人才可以实现净化灵魂的目的。他的理想是:通过哲学与神学的对话,实现知识与信仰的统一。他认为自己不是异端不是什么人本主义者,但教皇不这么看,他组织了一批教会的学者审查了皮科的书,并把它定为异端。皮科只好流亡到佛罗伦萨。他介绍萨佛纳罗拉来到佛罗伦萨,因为他被萨的讲道深深打动。这是两个非常不同的人。皮科相信我们应该广泛学习各文化的智慧以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们只能追求真理,不能垄断真理。萨相信世界上充满了假先知和肉体眼目情欲的诱惑,而他绝对垄断真理。但是皮科被萨的敬虔,他的教导深深打动以至于想要加入修会,把自己的财产捐给萨的修道院。萨触动了皮科心中那个我们说不清楚,几千年来的神学家也没能描述解释明白的东西。我们暂且称之为宗教情结。它不是人念了多少书,进行了多么深入的思考后得到的,它好像原来就在那里,它可以被各种方式唤醒,让我们的心灵和那个远超我们个人和世界的神建立连接。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感受到它。而它一旦被唤醒会迸发出巨大的力量改变我们,改变社会。

两个人都相信人们不需要君王,教皇,可以自己管理自己,获得真理。两人都认为教会需要改革,要根除腐败,要在道德上洁净,要回归本源。这些也是宗教改革的先声。但是两个人的结局都很不好,皮科1494年31岁就突然去世,很可能是被人下了毒。萨主持了他的葬礼。4年以后,教皇宣布萨为异端,将他开除出教,公开号召处死萨。很多佛罗伦萨市民没有了酒吧和赌场也开始对萨越来越不满。4月8日,一群人袭击了修道院,抓走了萨和另两位修士。三人都遭遇长达数周的酷刑,最后在当初点燃“虚荣之火”的广场被处以绞刑并焚尸。我们现在可能感到很吃惊,那时人们会用如此极端和暴力的方式对待皮科和萨这样两个手无寸铁的人。但在十五、十六世纪的欧洲,思想(ideas)常常被视为是具有爆炸性的危险力量。那是一个信仰、政治、社会秩序紧密交织的时代——思想不只是个人观点,而是对整个社会架构的挑战。一个新的观念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政治革命、甚至灵魂的“失序”。因此当局往往以火刑、流放、禁书的方式“扑灭思想”,而在他们的眼中,这是一种“防火措施”,不是残暴,而是维稳。现代社会的思想自由,其实依赖于社会的法治、学术制度、舆论空间的种种规则和调控。这些正是在前人付出重大牺牲后慢慢发展出来的。而它们其实也很脆弱,不要觉得我们永远不会回到政府和社会禁书,禁言,关押异见分子的黑暗时代。

萨和皮科这两人代表着人们宗教情感和实践的两个最重要的方面:萨所代表的是奋兴主义的一面,他呼吁人们回到基督信仰的最纯净的核心,去除一切阻碍敬虔的情欲,享乐,虚荣,他的信仰像烈火一样燃烧,带着审判的力量,也带着净化的渴望。皮科所代表的是理性主义的一面,他相信人藉着理性与思辨,可以理解神所设立的秩序与智慧。他的信仰像清水一样流动,宁静、透明,却也有深不可测的力量。从这两人身上,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这两个传统的一些特征:奋兴主义代表着信仰的激情和纯粹,它呼唤人回到最单纯的信仰状态——像孩子一样信靠,像殉道者一样忠诚。它追求的是一种毫不分心的专注,一种“忘记背后,努力向前,向着标杆直跑”的决心。因为单纯,所以能够全然投入;因为要完全,所以不容妥协。奋兴的火点燃悔改的心,唤醒麻木的灵魂,让人重新感受到信仰的真实与力量。但同样的火,也可能灼伤人——当热情缺乏理性约束时,信仰就容易滑向狂热与专制。而理性主义代表着信仰的宽度和深度,它不满足于盲目的热情,而渴望理解神在创造中的智慧、在历史中的作为。理性主义者相信,真理不怕探问,信仰可以经得起思考。他们追求的是那种在理解中生出的敬畏——不是情感的高涨,而是理智的谦卑。因为有宽度,所以注重宽容:他们看到真理的多面性,也看到人的有限;因为要理解,所以更加清醒与温和。理性让信仰能够与文化、科学、哲学对话,让基督教不被世界的变化所吞噬,而能与时代同行。但如果理性走得太远,信仰也可能失去热度,变得冷漠、抽象、无力感动人心。正如火需要水来节制,水也需要火来加热——激情与理性并非敌对,而是信仰得以成长的两种力量。火提醒我们信仰不只是思想,水提醒我们信仰不能盲目。当这两股力量能够彼此调和,教会就能既充满热情,又有深度;既能燃烧,又能持久——那才是成熟而稳健的信仰。

萨佛纳罗拉代表的奋兴主义在后代的一个代表是发源于英国,并深刻影响了英美两国历史的清教徒运动。志雄以前讲过,宗教改革时期,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了离婚娶新娘生儿子,与罗马教廷决裂,加入了新教阵营。是为英国国教。英国国教会保留了不少天主教传统。尤其是主教制度和宗教礼仪方面。清教徒(Puritans)认为改革不够完全,想要使教会更纯洁(purified),强调个人要悔改、圣洁、重生。社会要因信仰而更新。清教徒追求简朴生活,推崇 勤勉和节制,反对奢侈、赌博、舞蹈、戏剧等娱乐。后世人们对清教徒有一个刻板的印象,觉得他们kill-joy, 扫兴。有个流传很广的话,清教徒是一群唯恐天下有人快乐的人。但事实上,清教徒并不是禁欲主义者,他们反对娱乐,做道德警察的热情远比不上后来的一些福音派基督徒。清教徒只是反对虚浮、放纵、与神无关的快乐。真正的喜乐来自于心灵的平安、与神和好的关系、家庭的和睦、诚实的劳动与群体的团契。但清教徒确实对属灵状况与罪的自觉极为敏感。他们不断地省察自己的动机、思想、情感,担心在无意中得罪神。现代人可能觉得这太过了,整天想着自己的罪,这日子还怎么过?清教徒也不觉得这样特别爽,但他们相信比总是思想自己的罪更糟糕的是犯罪的时候什么都不想,什么都感受不到。我们了解清教徒的钥匙是他们的加尔文主义的救恩论:他们相信得救与否全在神的预定和拣选。人的行为、功德、意志都不能改变神的决定。这在实际生活中给信徒带来深刻的焦虑。人们渴望得救,但无法做任何事来增加得救的机率,于是他们转而寻找“被拣选的证据”。我是不是有重生的经历,我有没有感受到圣灵的内住,他们相信善行,服事都是拣选的标志。这使他们在工作、家庭、社会中极度认真、勤勉、克制——形成后来被称为“清教徒工作伦理(Puritan Work Ethic)”的精神。

清教徒的改革诉求得不到王室和国教教会的支持,并被限制出任教职,公职,因此一部分人决定前往美洲,不是逃避暴力迫害,而是为了建立一个能自由实行信仰理想的“新耶路撒冷“。所以Pilgrim不是躲避迫害的逃亡者,而是追求宗教理想的开拓者。1620年第一批清教徒乘“五月花号”抵达新英格兰,30年代,更大批“清教徒”移居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的名言:我们要成为山上的城,让世人都看见。他们实行公理制(Congregational polity)每个地方教会完全独立自治,不受主教或宗派机构约束。强调信徒共同的“契约”(covenant),以圣经为唯一权威。公理会不仅是宗教组织,更是社会与政治秩序的核心。教会与市政紧密结合:只有教会成员才能参与政治投票。只有有重生经历的人才能加入教会。教会推动教育:1636年创办哈佛学院,培养属灵与学术领袖。属灵热情高涨。但用今天的标准来看,他们并不宽容。清教徒承认信仰不能强迫,不能用武力来让人相信,但他们对不信的人和信的不对的人毫不留情。但第二代移民子孙不像第一代那样火热。1662允许未经历“重生”的第二代受洗,部分加入教会。意图保留社会统一,但也导致属灵标准下降。随着商业发展与殖民地扩展,社会逐渐远离初代清教徒的属灵严格。到18世纪初属灵热情下降,信仰变得形式化。1730-40乔纳森·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等带领有了北美第一次大觉醒,特点是布道热烈感人,常引发群众哭泣、悔改、情感爆发。强调“心灵的宗教”,重视个人与神的直接关系,而非形式礼仪。反对信仰的理性化,主张真实的属灵经历。这一次复兴的时间不长,到独立战争前夜,北美周日去教堂礼拜的比例又非常低了。19世纪初,有了第二次大觉醒,这一次带来更群众化,更广泛的复兴运动,不是依赖于少数几个著名布道家。出现了一些新的方式,如福音营,培灵会,祷告会,音乐敬拜,公开悔改,比第一次大觉醒更民主、开放、实用:人人都能悔改、传道。从加尔文主义“预定论”转向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与行动。推动了宣教、慈善、社会改革(如废奴、禁酒,女权)。

而在英国,清教徒运动有一个非常不同的剧情。查理一世时期,国王加强了对清教徒的打压,清教徒与王权冲突升级,成为导致英国内战的重要原因。在内战期间,议会军中,清教徒的宗教热情成为士气核心,议会军的统帅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本人就是清教徒。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决,英格兰成为共和国。清教徒掌握主导,在社会上推行清教道德规范:禁止戏剧、严格守主日、节制娱乐。这是清教徒政治影响力的顶点,但也因过度严格而引起普通民众的反感。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要求所有牧师遵守国教礼仪,约2000名清教牧师拒绝而被逐出。清教徒在英国开始边缘化。英国的共和国时期是新教全面掌握国家政权的一个实例。今天的教会中,我们仍常听到要让美国恢复基督教为本的国家的呼声。英国共和国时期的清教徒把属灵复兴的理想推向政治实践,以圣经为准则重塑整个国家的努力是个很有意义的前车之鉴。他们改革了教会制度,废除了主教制,教会开始由长老和公会自治;取消了公祷书,取而代之的是简洁祷告与讲道,以圣经为唯一权威。目标是消除仪式化宗教,恢复“纯正”信仰。但取消了自上而下的权威后,各种新派想法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取消了错误的权威并不保证信仰的纯正。在社会层面,清教徒政府试图建立“圣经化社会”。关闭剧院、禁止舞蹈、赌博、斗熊、圣诞节庆祝,周日禁止商业与娱乐活动,成立“道德委员会”监督风俗、惩治通奸与酗酒,鼓励圣经教育与识字;严格审查出版物。这些政策走在了多数民众的前面,民众普遍感到厌倦:生活太“灰暗”、太压抑,缺乏欢乐。人民感到被压迫,复兴变成了枷锁。所以克伦威尔一死,查理二世复辟,立即恢复英国国教制度。清教徒政策被全面推翻。这段历史给我们不少教训:属灵奋兴常常是个人的,小群体的。一旦进入国家机器,就必须转化为律法与行政命令,一方面属灵热情往往因此枯竭。另一方面民众没有准备好,信仰变成了压抑而不是喜乐和自由。属灵火热无法长期以政治制度维系——这正是复兴主义的结构性限制。一个信徒理想中的基督教共和国是否有可能建成,其实是有很大疑问的。但是清教徒运动在英美文明中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他们大力推动教育,他们的读经传统形成了英国与新英格兰高识字率与学术氛围。工作被视为荣耀神的呼召,不是谋生的手段。勤勉、节制、责任、守信成为美德。后来被马克斯·韦伯称为“资本主义精神”的宗教根源。清教徒相信人与神、人与人之间都立约,社会是一个信仰共同体,而非权力统治关系。这种契约观成为社会信任与自治的基础。推动形成了西方社会中“公民德性”与“良心监督”的传统。塑造了英美的公共伦理。推动了反专制与有限政府思想。比如《五月花公约》(Mayflower Compact)体现“政府来自人民同意”的理念。

皮科所代表的理性主义传统在后世的一个代表是启蒙运动时代的基督教思想家如笛卡尔,莱布尼茨,洛克。就像提到宗教改革运动,人们往往以为这只是新教徒发起的改革运动。但实际上天主教内部的改革也是宗教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同样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同样的,一提到启蒙运动,人们往往以为这只是无神论者发起的反抗宗教束缚的思想运动。但实际上基督教思想家也积极地参与启蒙运动,并深刻地影响了教会和整个社会的发展。

宗教改革后的100多年里,欧洲发生了多次宗教冲突和战争,法国天主教暴民屠杀新教会众,英国清教徒砍了倾向天主教的国王的头,新教荷兰与天主教西班牙打了80年独立战争。德国天主教和新教的争斗最后发展成席卷整个欧洲的三十年战争,中欧人口减少30%。在这种背景下,启蒙运动思想家们开始倡导宗教宽容。他们中间的代表人物是约翰洛克。他在1689年出版了一本小册子“论宗教宽容” 主张宗教争端不应该在战场上用火枪和刺刀解决,也不应该在宗教裁判所的地牢里解决。信仰不能被强迫;信心是心灵与神之间的事。国家权力只管外在秩序,不能干涉良心。洛克指出:宗教上的一些分歧有时是无法消除的。不可能证明某个信仰是错误的。可能证明某些想法是错误的。这是个事实,但教会和信徒如何应对这个事实,人们有了不同看法。洛克认为既然人们无法消除教义这些大问题上的分歧,就没必要浪费时间在教义争执上面,而应该注重内在道德与良心的自由。洛克认为基督教的真义不在于使徒信经上这一条条的教义而在新约中阐述的道德准则,耶稣所传讲的爱,舍己,和宽恕。这是基督教理性主义传统进入启蒙时代后的一次关键转向。从奥古斯丁的以信心求理解转为用理性评估信仰。洛克的思想奠定了后来自由派神学轻教义,重道德,轻神迹,重经验,轻神学争论,重社会实践的基调。把信仰的重心从启示与救赎转向理性与道德。但是这个转变也带来一些问题:首先基督教的核心不是道德而是救赎,基督教伦理是建立在人的堕落和神的救赎基础上的。洛克与后来的康德都希望把这些神学教义拿开,用理性来建立道德律,却绕不开一个根本问题:理性无法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如果没有超越性的源头(神),道德命令只不过是社会共识或情感选择。洛克和康德为道德设立了一些理性的公理,然后从这些公理推导出道德律,就像数学一样。他们设立的这些公理看起来和几何学的公理一样不证自明,其实是因为欧洲一千年来都浸润在基督教伦理当中。比如,康德的道德哲学的一个最基本公理是“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人有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中国人,非洲人就不觉得这是显而易见的公理。在我们的文化中没有这种观念。康德的这个公理实际来自于圣经说的人是按神的形象所造。离开了圣经的土壤,道德便失去终极权威,只剩下社会规范或个人偏好。理性主义者以为自己能在信仰之外保存道德,但他们保存的,只是基督教文明的“余温”。当那余温散尽,现代社会就进入了真正的“价值真空”。

今天我们从萨佛纳罗拉与皮科谈起,看见教会在历史上有两种同样重要的追求——奋兴与理性

奋兴主义提醒我们,信仰若失去火热,就只剩下空洞的形式;

理性主义提醒我们,热情若没有真理,就可能偏离方向。

他们虽然看起来很不同,却都在寻求同一位神——那位既启迪思想、又点燃心灵的神。

我们今天最需要的,不是选择做“火”的人或“水”的人,而是让火与水在我们心中并存:让信仰有热度,也有深度;既能感动人心,也能经得起思考。既不失去那份属灵的热情,也不放弃那份理性的光芒。

October 19th,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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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的题目是 十字军:为谁而战。多数人认为十字军东征是基督教历史上的一块污渍。还有一些激进的无神论者进一步认为宗教,其中也包括基督教,是战争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除了十字军,人们还会想到宗教改革后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间的三十年战争,二十世纪的爱尔兰宗教冲突等等。这让我们有必要在讨论十字军之前,把镜头拉的再远一点,仔细看一下基督教与暴力和战争之间的关系演变。

1. 耶稣的教导有非常强的和平主义的倾向。新约圣经最大的特点,就是召唤门徒走一条与世界截然不同的道路。世界相信刀剑能解决问题,但耶稣基督却指向一条和平之路。在登山宝训里,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福音5:39)祂又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5:44)对这段话有很多层面上的解释,但不管怎么解释,每个人都可以看出,都会同意,耶稣不鼓励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要求我们放下报复,选择宽恕,以善胜恶。彼得曾经拔刀要为耶稣抵挡抓捕祂的兵丁,结果耶稣立刻制止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26:52)耶稣拯救世界不是靠武力,而是靠十字架上牺牲的爱。十字架这件事就是世人选择了暴力而耶稣选择了和平。保罗也提醒教会:“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以弗所书6:12)我们真正的敌人不是那些反对我们的人,而是影响人心的邪恶力量,那些谎言,仇恨,诱惑。信仰的真正战场不是在两国边界,而是在每个人的心灵当中。所以基督徒的武器也不是刀枪,而是“公义做铠甲”,“信心做盾牌”,“神的真理做宝剑”这是保罗在以弗所书6章说的。罗马书12章更是直接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19, 21) 新约圣经给我们一个极其清晰的图像:神的国度不是靠刀剑扩张,而是靠福音、靠爱、靠见证。耶稣基督呼召我们成为“使人和睦的人”(太5:9)。

早期的基督徒对主耶稣的教导也正是这样理解的。在罗马帝国的逼迫下,他们没有举刀反抗,而是以殉道作为荣耀的见证。著名教父特土良这样写道,基督徒不应当参军,也不应当用暴力解决冲突,因为他们追随的是那位在十字架上舍己的主。 从公元100年至400年间,基督教思想家反对死刑,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反对参军。大约在公元200年出现的一部详细的教会手册《希波吕陀的宗徒传统》(The Apostolic Tradition of Hippolytus)列出了那些不得接受正式信仰教导的职业,包括角斗士、必须执行死刑的军官,负责判处死刑的执政官,手册似乎允许普通士兵接受教导(至少没有被明确排除),但如果一个已经受过完整教导并受洗的基督徒“想要成为士兵,就要把他赶出去。因为他已经轻视了上帝。”  介绍一下这个正式信仰教导。它有一个专门的希腊词语,后来成为英文 catechumenate, 也就是中文里慕道这个词的来源。早期教会,慕道要2-3年的时间,然后才能够受洗成为基督徒。君士坦丁之后慕道还要3年吗?缩短到几个月,后来到中世纪变成婴儿受洗,先受洗再受教育。这是一个教会运作受现实影响而发生改变的例子。它的利与弊甚至对与错,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尼西亚大公会议(由君士坦丁本人在场主持)所制定的第十二条规章指出,那些重返军队的基督徒就像“一只回到自己呕吐物里的狗”。如果这样的士兵再次改变心意、重新回到教会,他必须再接受三年的信仰课程。 可见,在基督教的奠基文献和最初几个世纪的历史中,从未有任何准备让教会与国家暴力结合在一起。

  • • 但是随着380年基督教成为国教,5世纪初,基督徒成为帝国的多数(60-70%)。帝国成了基督徒自己的国家。基督徒不许参军已在现实中不可能。安波罗修,奥古斯丁是最早系统思考这个问题的人,他提出了“正义战争”的三条原则:

合法权威(Authority)
战争必须由合法的统治者发动,而不是私人复仇。
个人不可擅自以暴制暴。
正当理由
必须是为了抵御侵略、保护无辜、恢复秩序。
贪欲、扩张、报复,都不是正当理由。
正当执行
善待战俘,不羞辱对方,不过度杀伤

  • • 奥古斯丁强调:战争本身不是美善,而是罪恶世界中的“必要之恶”。没有荣耀,是我们不能以善胜恶的失败。 奥古斯丁是个现实主义者。你可以说这是一种从理想到现实的回归,也可以说是信仰对现实的一种妥协。很关键的一点是这个现实是耶稣期待的吗? 窄门小路,信徒是小群(路12:32) 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 从新约文献来看,耶稣和使徒并没有期待基督徒成为帝国人口多数,更没有讨论“当兵打仗”这类公民责任问题。 他们普遍假设教会处在边缘,被逼迫;信徒的“战争”是属灵的(弗6:12),而不是军事性的;信仰的见证通过忍受苦难,而非行使暴力

基督教在欧洲的下一次大发展是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欧洲在一些蛮族统治之下。宣教士被差派前往爱尔兰,英国,德国,荷兰,丹麦,捷克,保加利亚,俄罗斯,冰岛,挪威,瑞典先后完成基督化进程。福音的传播仍然完全靠的是宣教士的服务,见证,劝说,查理曼大帝在征服萨克森地区后,强令所有人改信基督教,拆毁所有异教神龛。神父阿尔琴劝说他福音应该被传讲,洗礼和领圣餐之前需要先理解。信仰要吸引人,而不是强迫人。查理曼听从了他的劝告,取消了强迫改教。阿尔琴的方法更慢但更有效,萨克森地区到9世纪后期才完成基督教化,但却成为中世纪信仰的堡垒

  • • 从奥古斯丁到十字军的6,7百年间,正义战争的神学理论没有什么发展,但在实践中宗教与战争的联系更多了。查理曼大帝的扩张战争被描绘为为信仰而战,得到教皇背书。捍卫教会也成了战争的正当动机之一。教会在一个slippery slope上慢慢下滑,然后就到了十字军。

十字军东征的起点是1095年的克莱蒙会议。在会上教皇乌尔班二世发表了讲话。他首先描述了东方基督徒的苦难,圣地落入异教徒之手,基督徒朝圣者被劫掠,杀害,用煽动性语言激发信徒们的愤慨和同情。鼓励骑士和普通信徒放下彼此之间的争斗,把武力用于对抗“异教徒”,解放圣地耶路撒冷。他还为这场运动创造了一个口号Deus vult! ——神心所愿。乌尔班宣布:凡真心参与远征的信徒,都可以获得罪的赦免(和赎罪卷类似)。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把战争与属灵功德直接挂钩。对当时的人来说,这是极具吸引力的“天堂保证”。演说结束后,会场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呐喊:“Deus vult!(神心所愿)”。众人跪下当场许愿,要为神出征,许多人在衣服上缝上红色十字,这成为后来“crusade(十字军)”这个称号的来缘。这是历史上最成功的演讲之一,它对欧洲和中东的影响之大怎么说都不过分。今天无论教会内外,对十字军的评价都是负面的,这使得人们很容易把乌尔班二世想象成一个蛊惑人心的野心家。但平心而论,乌尔班二世身上也有富有理想和雄才大略的一面。乌尔班的伯乐,前任教皇格里高利7世也是一位历史上很有名的教皇。他和乌尔班一脉相传都是志在改革教会。他最出名的一件事就是曾把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四世开除出教会。逼得皇帝不得不来到教皇的城堡外负荆请罪。亨利四世在雪地中赤脚站了三天三夜,才得到教皇赦免。小时候读到这个故事觉得教皇的权力也太大了,做事也太嚣张了。实际情况其实要复杂的多。格里高利教皇看到了教会的一些弊端,买卖圣职和神职人员纳妾。推动改革,收回任免主教的权力和执行纪律的权力。和皇帝发生冲突。并不是教皇真的有任免皇帝的权力,亨利屈服是因为他手下的诸侯对他不服,利用这个机会想另立新君。亨利的雪地忏悔也是和教皇反复谈判,达成一致后的表演。几年后,亨利四世平定了诸侯的叛乱,立刻发兵罗马,教皇不得不仓皇出逃,最后在流亡中死去。亨利甚至自行立了一个新教皇克莱孟三世。乌尔班二世则得到了教会中的改革派支持于1088年被选为教皇。乌尔班终其一生都在致力革除教会中的腐败并取得了很多成就。但他为了实现公义的目标,努力获取权力,而在获取权力的过程中,在信仰的很多方面compromise了。这是教会历史上反复出现的一个争论,目的能不能使手段合理化。所以那时候有两个教皇。乌尔班召开克莱蒙会议时,他还不是西欧教会无争议的领袖。因此,乌尔班二世非常需要一场大规模的宗教行动来巩固自己在基督教世界的正统地位。另一个重要的背景:40多年前的1054年,西方与东方的教会刚刚发生了分裂。成为了今天天主教和东正教这两大分支。其实双方在所争论的教义和礼仪上的分歧并不很大。这次离婚的核心冲突是人的骄傲和权力的争斗。也正因为如此,当时很多人都不认为这是离婚,而只是一次吵架,双方还有复合的可能。克莱蒙会议之前,拜占庭帝国遭遇突厥人的攻击,向西欧各国求援。乌尔班也很想利用这个机会帮助东方的基督徒而弥合教会之间的裂痕,重建普世教会。当然他绝对想不到,他所发起的十字军运动成了东西方教会以后再也没能复合的一大原因。

当我们讨论十字军运动的动机时,我们看到各个群体都有多方面的复杂动机。乌尔班二世想要整合西欧的基督徒力量,扩展自己的影响力,赢得与对立的教皇之间的权力斗争,以推进教会的改革。第二他想要解救东方的基督徒,统一普世教会,第三想调动骑士阶层,减少西欧内部冲突,转移矛盾。这些动机是正当的,但他用的方法全都是这个罪恶世界常用的方法。基督要求他的门徒走一条和世界截然相反的道路。他早把这些抛到脑后。这不奇怪。坚持效法基督,他几乎不可能走到现在的位置。权力斗争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把不够心狠手辣的人选择掉的过程。这其实是对所有想做大事的基督徒的一个提醒。可以去尝试去努力,但你能不能保守你的初心。到一定的时刻,基督徒要面对一个选择,也许失败是更好的结果。这时候你能不能守住信仰的底线而接受失败。对于贵族来说,他们有借参与圣战获得罪的赦免的强烈动机。但是他们也想到圣地去获取新封地、新财富,尤其是家中的次子,他们在欧洲长子继承体制下,无地可分。对于骑士来说,把自己一身武艺用在捍卫信仰,解救弟兄的事业上,当然比为领主抢夺地盘有意义的多,但他们也有渴望冒险,建功立业,赢得财富的诱惑。而对于普通民众,圣地,朝圣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很多手工业者,关了自己的店铺,托妻负子,去当兵,你很难用属世的物质原因来解释。但也有很多贫民为生活所迫,来参与冒险。十字军就是这样一个大杂烩,有着宗教与政治、属灵与属世的多重动机交织。有理想主义的层面,也有赤裸裸的黑暗现实考量。但是把这样一股力量释放出来,却没有统一有力的领导和制约,理想会逐渐模糊,而黑暗会不断放大。

十字军一出发,还没有离开西欧,就已经开始了对犹太人的掠夺和杀戮。相当多的十字军认为,家乡附近尚有犹太教异教徒,却要不远万里、跋山涉水去消灭另外一帮异教徒,实在是莫名其妙。数千犹太人遇害。很多人被逼改宗,或财产被掠夺。暴力迫害犹太人并不是教会官方的政策,以科隆大主教为首的许多基督教主教都尽其所能地保护犹太人,但是无力阻止暴民。
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在军事上是最成功的。十字军先后攻下了尼西亚,安提阿,和耶路撒冷。在圣地建立了四个十字军国家。但在攻克耶路撒冷后,十字军进行了无差别的大规模屠杀。穆斯林躲进圣殿山上的阿克萨清真寺,但仍然没有逃过接下来的屠杀。犹太人躲在会堂里向神祷告,被十字军纵火烧死。连东方基督徒也有被杀戮的。这场屠杀成为三大宗教共同的集体记忆。这之后,在穆斯林眼中,十字军乃至西方就不再只是入侵的外敌了,而是异教的野蛮人。
发动十字军东征的乌尔班二世在耶路撒冷城破后半个月去世。那时收复耶路撒冷的消息还没有传到意大利。如果他听到自己一生最大的心愿终于实现,以及这神迹般的成就伴随着的骇人听闻的暴行,不知他会在病榻上作何感想。

第一次十字军的成功主要得益于穆斯林世界的分裂。当时阿拉伯帝国已经名存实亡,只是一个空壳,北方的土耳其和叙利亚由塞尔柱突厥控制,南方埃及由法蒂码王朝控制,双方互相攻击,被十字军各个击破。几十年后,穆斯林开始反击,收复了一些被十字军占领的城邦,并开始威胁耶路撒冷。消息传到欧洲,教皇于是发起了第二次东征,并请圣伯尔纳多负责宣传工作。伯尔纳多是中世纪非常有名的修道院改革运动领袖,也是极其出色的灵修文学作家。他是熙笃修会的修士。熙笃会戒律森严,平时禁止交谈,俗称哑巴会。但伯尔纳多是个口才文笔俱佳之人。他极富感染力,曾引领自己做公爵的父亲和两位兄弟舍弃家财一同修道。以至于当时有这样的童谣“做母亲的快把儿子藏起来、做妻子的快把丈夫藏起来,别等到伯尔纳多来了,就感化他们去修道院“ 伯尔纳多接受教皇命令后,在法国和德国多次布道,成功点燃了公众热情,使王侯、骑士、平民纷纷响应。把法国国王和德国皇帝都说服了去参加十字军。然而大军还未出发,就又出现了迫害犹太人的事情。修士 拉道夫(Radulf) 等激进传教士煽动民众攻击犹太人,认为“先清除身边的异教徒,再去圣地”。伯尔纳多对这种行径大为震惊,亲自前往德国干预,在科隆、美因茨等地讲道,平息暴民情绪。甚至强制要求拉道夫返回修道院,终止其活动。避免了重演第一次十字军的犹太人大屠杀。 第二次十字军虽然人数众多但军纪更差。经常抢劫沿路的居民。以至于拜占庭帝国的百姓都很憎恨他们。为十字军带路的当地向导故意把他们带错路,使很多将士饿死渴死。甚至有向导把他们带进突厥人的埋伏圈,使十字军伤亡惨重。最后几十万大军围攻大马士革数月,徒劳无功。狼狈撤军。

这之后,穆斯林在埃及苏丹萨拉丁的领导下实现了统一。1187年在哈丁战役中击败十字军,随即重新占领耶路撒冷。哈丁战役有个小插曲值得一提,就是关于真十字架。
4世纪初,君士坦丁大帝的母亲圣海伦娜(Helena)据说在耶路撒冷的圣墓附近找到了耶稣受难的十字架。当时有三根木架(因与耶稣同钉的两个强盗),传统说法是通过一个奇迹来辨认出哪一根是“真十字架”。之后,这根木架被切分,一部分留在耶路撒冷,部分送往君士坦丁堡、罗马等地。随着世纪推移,碎片被进一步分割、分赠给教会、修道院和王侯贵族。到中世纪,几乎整个基督教世界都有所谓“真十字架”的碎片。耶路撒冷的圣十字教堂里供奉着最大的部分,被视为耶路撒冷王国的守护圣物。哈丁战役(1187年)耶路撒冷国王居伊(Guy de Lusignan)亲自带着“真十字架”出征,认为圣物会带来神圣庇护。结果:十字军在哈丁被彻底包围、切断水源,最终全军溃败。国王被俘,“真十字架”也落入萨拉丁之手,再也没有被基督徒夺回。 十字军的“真十字架”遗物被萨拉丁缴获。中世纪编年史提到,他把它送往大马士革,作为胜利的象征。对比约柜曾显神迹,十字架没显示任何神奇。之后下落不明,有人推测可能在后来蒙古入侵、马木留克动荡中遗失或毁坏,也可能被悄悄隐藏。当萨拉丁重占耶路撒冷时,他没有屠城,报复而是与守军谈判,最后允许十字军在交付赎金后自由离开。甚至没有把交不起赎金的人卖为奴隶。这和88年前十字军的残暴行为相比,形成了强烈的道德反差。当地很多东方基督徒选择留下,他们信任萨拉丁胜过信任欧洲的基督徒弟兄。这不是因为他们的信仰与伊斯兰更接近,而是欧洲基督徒对他们的歧视压迫比萨拉丁更甚。这时候的基督徒真的是没有什么见证了。

耶路撒冷的陷落在欧洲掀起轩然大波。真十字军落入异教手中更是奇耻大辱。教皇再一次号召东征。这回英国法国德国的君主都响应号召,亲率大军前往圣地。但是此时拜占庭与西欧基督徒的关系已然恶化。拜占庭皇帝甚至暗中与萨拉丁结盟,意欲阻拦十字军东进。密谋败露后,双方的不信任和敌意加深,使“基督教世界合力对抗穆斯林”的理想叙事完全破碎。德国皇帝过河时马失前蹄,淹死了。法国国王腓力健康不佳,又与英国国王理查明争暗斗,不久也回国了。理查外号狮心却是中世纪的名将,他率军取得了对萨拉丁的一系列胜利,但最终因为兵力,补给不足,没能收复耶路撒冷。理查最后与萨拉丁达成协议,耶路撒冷将维持在穆斯林的控制下,但也允许非武装的基督教朝圣者和商旅来访。
在第三次十字军期间,理查一世一度染上热病,身体虚弱。萨拉丁得知后,派人送去自己营地的水果和雪中保存的冰凉饮料,还派出医生来协助治疗。这件事被十字军编年史家记载下来,成为“敌人之间互相尊敬”的象征。对比中世纪的残酷战争,这个故事凸显了两位领袖之间的骑士风度。另一则流传甚广的小故事讲两人比较武艺:萨拉丁展示他的弯刀,可以轻轻一挥就把丝绸切成两半。理查则展示他的重剑,一击就能把铁盔劈开。两人都赞叹对方武器与武艺之精妙,象征着东西方两种不同的骑士精神:萨拉丁代表轻巧、精准;理查代表力量、刚猛。

10年以后,教皇又发起了第四次十字军东征。但这次十字军比较缺钱。他们找上了威尼斯人,计划借威尼斯舰队运送大军。十字军没钱支付船费,威尼斯人要求他们帮忙进攻扎拉(今克罗地亚扎达尔),一个基督徒城市。可这不是一般的雇佣军,这是胸前画着十字架,喊着神心所愿的基督的军队。十字军来到扎拉。当地人挂起画有十字架的旗帜,提醒他们我们是弟兄。但十字军一点没含糊,洗劫了扎拉城。教皇闻讯大怒。写信把全体十字军将士开除出教。十字军领袖没有把信件告诉士兵。而教皇气消了之后,撤销了绝罚令。随后十字军参与了拜占庭帝国的王位争夺战,扶持了阿莱克修斯四世登上帝位,从而换取他曾经许诺过的丰厚报酬。但阿莱克修斯四世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拜占庭军民也极鄙视这个靠西方人上位的年轻人。他不久就在政变中被废除,而继任者拒绝向十字军付一分钱,请他们快走不送。十字军勃然大怒,开始围攻君士坦丁堡。4天后攻破城防,随即对这座西方文明最大的城市进行了洗劫。十字军烧毁了君士坦丁堡图书馆,许多古典作品被盗被毁。圣索菲亚大教堂也被掠夺。君士坦丁堡赛马场里的著名青铜马雕像被带回了威尼斯,装饰圣马克大教堂。至今仍在。我很难理解教会如何会允许这个暴力犯罪的见证继续装饰教堂。十字军没有继续去耶路撒冷,而是在君士坦丁堡建立了一个短命的“拉丁帝国”(1204–1261年)当然讲希腊语的当地人民非常痛恨这个外来政权。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大概是基督教2000年历史的最低点。十字军目标彻底偏离。东正教对西方天主教的仇恨加深,东西教会的裂痕更加不可弥合。拜占庭帝国虽然在1261年恢复,但元气大伤,从此再难恢复昔日辉煌。教皇英诺森三世最初非常震怒,谴责十字军攻击同为基督徒的城市,并对参与者下达过绝罚。后来:当看到大量战利品与圣物送回罗马,并且拉丁人在君士坦丁堡建立了“拉丁帝国”,他又转而接受,并视之为罗马教皇权威扩展到东方的机会。

  1. 理想与权力的混合极其危险
       •   十字军原本以“解放圣地”的属灵理想出发,但很快被权力、财富、民族利益吞没。
       •   一旦“为神的荣耀”与“为我的利益”混合在一起,理想往往只是外衣,真正驱动的是权力和欲望。
       •   教训:当我们试图用权力建造“理想社会”时,要不断问自己:for his glory or mine?
  2. 属灵手段不能被世俗逻辑取代
       •   十字军试图用武力解决属灵问题:他们把救赎和天堂与刀剑挂钩。
       •   结果是,他们带来的不是福音,而是血腥,反而让人远离基督。
       •   教训:福音的扩展必须靠十字架的道,而不是靠刀剑和政治力量。
  3. 短期的胜利可能是长期的羞辱
       •   1099年,十字军攻下耶路撒冷,自以为是“神迹”;
       •   但在伊斯兰和犹太人的记忆中,那是“屠杀”的代名词,直到今天仍是基督徒的羞辱。
       •   教训:政治或军事的短期胜利,如果违背福音精神,最终会成为历史上的污点与负担。
  4. 合一比扩张更重要
       •   十字军没有让教会更合一,反而使东西教会的裂痕不可弥合。
       •   基督徒彼此攻伐,成了世人讥笑的把柄。
       •   教训:如果政治追求导致肢体分裂,它就绝不是神所喜悦的复兴。
  5. 真正的“理想社会”不是靠权力重建的
       •   十字军试图在耶路撒冷建立“神的国”,结果只是短命的十字军国家。
       •   耶稣却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
       •   教训:教会的使命不是用政治实现“地上的天国”,而是见证将来要来的天国。

October 5th,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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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会最初的300年间,基督徒经历了很多次迫害。许多基督徒为主殉道。殉道者,Martyr这个词原本就是见证人的意思。主耶稣升天之前对门徒说:但 聖 靈 降 臨 在 你 們 身 上 , 你 們 就 必 得 著 能 力 , 並 要 在 耶 路 撒 冷 、 猶 太 全 地 , 和 撒 瑪 利 亞 , 直 到 地 極 , 作 我 的 見 證 。原文就是做我的martyr。耶稣并不是在吩咐门徒必须要去死,而是要他们在世界各处为他作见证。但后来在犹太公会,罗马帝国迫害基督徒的背景下,作见证常常意味着 面对逼迫仍不否认基督。而绝大多数的使徒都殉道了,我们以前介绍过:彼得在罗马被倒钉十字架,保罗殉道于罗马,雅各死在希律的刀下。渐渐地,“见证”与“殉道”合而为一。以至于只有为主舍命的人才可以被称为见证人。 也有很多基督徒在迫害当中坚持信仰,没有否认基督,但最终没有被处死,这些人就被称为confessor,信仰告白者,他们也被高度尊敬,但在敬意上略低于殉道者。一个著名的例子是使徒约翰。根据早期教父的记载,约翰在罗马曾遭受酷刑,甚至有传说他被投入滚烫的油锅却奇迹般生还。后来他被流放到拔摩岛。因为他在逼迫和酷刑中没有否认基督,却没有死,早期教会称他为 confessor。
313 年《米兰敕令》颁布后,基督教获得合法地位,不再担心迫害,甚至得到帝国资助。殉道的机会减少了,教会生活也逐渐转为公开、盛大。但正是在这种“平安”中,不少人反而看见危险:当迫害停止,教会逐渐与社会同化,失去了先知般的批判锋芒。基督教越来越成为罗马主流文化的继承者,而不是它的挑战者。帝国的支持带来壮丽的教堂、盛大的礼仪,但同时也带来形式化与世俗化的风险。教会的节日愈发繁密,仪式日趋复杂,外在的隆重掩盖了内里的贫困。祷告有时沦为公式化的背诵,几乎像是异教祭祀中的咒语。对于一些信徒来说,这样的信仰更像是罗马宗教的延伸,而不再是追随十字架的道路。
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中,修道主义萌芽了。有人选择离开城市,走向旷野与荒漠,不是出于对世界的厌倦,而是渴望重新找回福音的本真。他们认为,若在日益世俗化的教会里继续安逸生活,信仰就会失去最初的纯净。于是,禁欲、祷告、独处、劳动成为他们对抗“世俗化教会”,追求radical christianity的方式。radical这个词在现在,尤其是和宗教联系在一起时,有非常负面的含义。但如果追溯这个词的根源,在早期基督教的脉络中,它恰恰表达的是门徒所追求的目标。radical来自于拉丁文radix,就是根的意思。 原意是“回到根本、,而不是“偏激”。对初代基督徒来说,radical 意味着回到耶稣基督自己,回到他所传讲的福音和榜样。因此,修道主义其实是对“失去殉道”的一种回应。当外在逼迫不再存在时,他们选择以另一种方式殉道:不是流血,而是脱离世俗享乐,把自己完全献给神。正如有一位早期教父所说:“昔日殉道者在竞技场流血,如今修士在旷野流泪。”修道士的生活,正是要延续这种 radical——回到根源 的精神:回归圣经,回归简单,回归贫穷,回归以效法基督为中心的生命。

最早的修士出现在君士坦丁变革之前。就像每个超级英雄都有一个Origin story一样。修道主义的Origin story也很传奇。安东尼,大家一定注意到了,他活了100多岁。他出生在埃及一个富裕的基督徒家庭。父母去世时,他二十岁左右,继承了庞大的家业和照顾年幼妹妹的责任。有一次,圣安东尼在去教堂的路上,反复思想什么是跟随基督的真义。他一边想,一边走进教堂,当时有人正在宣读福音书马太福音19章,就是耶稣对富有的少年人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这句话一下子打动了安东尼,他觉得这就是神在回答他思考的问题,于是他留下部分财产给他的妹妹,将余下的变卖并赒济穷人。不久后,他又一次听到主的话在马太福音6章说:“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安东尼于是放弃了所有财产,并将妹妹交托给主内的姐妹们后,完全脱离世俗,搬到村外开始过禁欲、祷告的生活。安东尼活了一百多岁,有25年之久他一个人住在一个废弃的城堡里,朋友每半年给他送一次面包。他只吃面包和水。他的朋友们很但心他的健康,于是在二十五年后破门而入,进入城堡。他们以为会看见一位残弱的老人,然而他们见到圣安东尼的样貌比二十五年前更平静和健康。这下为他引来了很多追随者。安东尼把他们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更有秩序的修道群体。他平时讲道、提供属灵劝勉、参与神学讨论以及和非基督徒进行辩论。罗马皇帝马克西米努斯于311年兴起对基督教的迫害期间,圣安东尼两度前往亚历山大城,愿与当时受到迫害的基督徒同殉道。他走访并安慰那些被囚禁的基督徒。他甚至站在总督面前公开为基督辩护,总督震怒却不敢杀他,只能命令他离开。他的无畏使许多信徒得到鼓励。在《米兰敕令》颁布后,来追随他的人越来越多,他于是又一次离开众人,深入沙漠中进行更为隐秘的隐居。直到356年去世。他的死后不久,亚他那修写下的《圣安东尼传》风靡整个罗马帝国。这本书不仅在埃及流传,也传到拉丁世界,成为“畅销书”。它把修道生活的意义描绘得生动而神圣,许多人读后立志走上修道之路。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提到,他自己听见朋友读这本书后也深受震撼,进而走向归信。可以说,安东尼的故事不仅塑造了修道主义的雏形,也点燃了后世无数人对“彻底效法基督”的向往。

安东尼的生活方式确实是比较极端的,难以效法的。他的见证其实是在提醒世人信仰不只是脑子里的观念,而是生活的实践。他极端的生活方式是对信仰世俗化舒适化的一种激烈的反抗。但我们也知道,耶稣并未要求门徒避世,走进旷野。耶稣的教导是在世而不属世,也就是带着不同的价值观活在世界中,人群中。生活在人群中才能爱人。同样新约圣经里并不鼓励苦修。苦修(asceticism)作为一种操练可以帮助人学习节制和专注,但若成为目的,就会偏离福音的教导。

耶稣的呼召是极其彻底的:在俗世中完全效法他,以一种与世界价值体系完全相反的方式生活。可是我们都知道,这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

大家想一想,安东尼这样一次奉献和经营产业,过简朴生活,奉献一切哪个更好的爱神爱人,哪个更难?
安东尼也一样,他并没有在尘世间活出完全的基督样式,于是他选择换一个环境——离开城市与社会,把自己放进沙漠旷野,希望在那里能更专一地追随基督。换句话说,他把环境“简化”,减少诱惑,来追求更纯粹的门徒身份。而我们大多数人选择留在世界之中,但在效法基督时常常“打折扣”,在信仰与世俗之间妥协。
在当代语境下,学习安东尼可能意味着:
      •   在消费主义文化中保持简朴;
      •   在竞争、功利的环境中坚持爱与服事;
      •   在喧嚣里仍然留出“旷野时间”与神独处。

本篤出生於意大利中部的努西亚。他出生时,西罗马帝国刚刚亡国,正可以说天下大亂。但这也是教会得到大发展的一段时期。随着帝国的崩溃,原本由国家承担的许多职能(教育、司法、福利)被教会承担起来。主教往往成为地方的领导人,教会在社会秩序动荡中提供稳定。社会混乱、城市生活衰落,使得人们更倾向于寻求“在世外”,追求稳定,追求精神世界。本笃出身于贵族家庭。他有个双胞胎的妹妹,斯科拉斯蒂卡后来成为著名的修女,也是天主教的圣人。本笃经历过奢华的生活,也努力追求过学问,但这些都让他感到厌倦。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一个修士,对方鼓励他过隐居修道的生活。本笃答应试三年。这三年中除了那个修士偶尔来访,本笃全是独自一人住在山洞中灵修,祷告。三年后,他的思想性格都成熟了。在当地有了名气,开始收到邀请去主持修道院。529年,他完成了著名的《圣本笃规则》。做为修道院生活的规范,后来成为西方修道制度的核心文本。全书73章,篇幅不长,但涉及修道士生活的方方面面。
早期的修士刻意追求艰苦的生活,故意让修道生活只有极少数人可能过。改变这一点的是本笃Benedict,他使得普通人也可以成为修士。
归纳圣本笃规则的主要内容,可以集中在以下几个核心条目:
顺服院长,顺服规则,顺服神。本笃极强调顺服,顺从🟰谦卑,不服从🟰骄傲,以顺服来培养谦卑和摆脱自我意志。设有“十二级谦卑阶梯”,帮助修士由外在顺服走向内心完全谦卑。除谦卑外着重培养沉默、节制、克己。修士服从院长,院长服从规则。这其实成了西欧社会的特色:公民在国王之下,国王在上帝之下,而在英国发展成国王在法律之下的传统
“Ora et labora”(祈祷与劳作)成为本笃会格言。 修士必须从事体力劳动(如农业、手工),以避免懒惰并使团体可以自给自足的生活。种地,养羊和唱诗一样神圣。 一星期唱一遍诗篇。祷告一天七次固定时间。 祈祷的规律性和共同性是修道生活的核心。每个人都自己读经, 每天至少2小时。
过简朴生活,但不鼓励苦行。每天可以喝一杯酒,衣服的标准可以和附近农民一样。敬虔的操练不在吃苦,而在日常生活的合作彼此服事当中
凡物公用,修士不得保有私产。强调团体生活的和谐,个人服从整体需要。
接纳与待客,修院应接待旅客与客人,视他们为基督的化身。特别重视贫者与朝圣者的接待。

《本笃规则》提供了清晰、可复制的生活准则,使修道主义从个人的“激进追求”转变为稳定的群体制度。修道院像网络一样遍布西欧,成为信仰与文化的据点。修士的劳动包括抄写经典。修院成为中世纪保存圣经、教父著作乃至古典希腊罗马文学,历史,哲学的中心。没有修道院,许多古典文化可能在战乱中消失。修院往往成为农业开垦与技术革新的前哨。修道院常附设学校,修士们用古典作品训练学生的语言与逻辑。为后来中世纪大学的诞生奠定基础。修道院成了中世纪的学术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很多教皇出自修道院。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也开始出现一些问题。许多修道院在贵族和国王的捐赠下,积累了大量土地、财富和特权。原本强调贫穷与简朴的修道生活,逐渐被舒适甚至奢华取代。一些修士不再劳作,也不怎么祷告。修士生活高度规律,但久而久之,祷告与仪式容易流于形式。缺少最初的属灵热情。修道院的院长、修会首领被财富和权力腐蚀,出现买卖圣职、裙带关系,甚至沦为地方势力的工具。修道院的历史像教会历史的缩影,不断出现新的问题,但也不断有人出来改革,力图回到信仰的本源。
圣方济各就是这些改革者中有代表性的一位。

方济各出生於1182年,大概是圣经之外的基督徒中最受人尊重的一个。他是富商之子。年少的他英俊、机智、勇敢,而且挥金如土,加上天生的领袖气质,年少的方济受同侪拥戴成“亚西西快乐王子”,过着和纨绔子弟无异的豪奢生活。但也是在他的teenager年代,他开始表现出对世俗快乐的厌倦以及,我会把它称为“灵魂的苏醒”,但他的朋友会称之为怪癖。他曾帮助父亲在店里卖布,这时一个乞丐来找他施舍,他当即把他赶了出去。因为他家开的是高档商店,像Gucci,LV,乞丐会破坏生意。这个上流顾客看到你店里有乞丐,人家可能就不再来了。今天的社会也是这样,高档店都会扎堆在一个高档街区里,同一条街上是不会有沃尔玛的。名牌店把顾客分流,就是在告诉大家,我卖的不只是精致的皮包,还是身份。你的穿着可以使你高人一等。我们的心就在潜移默化中被这些隐含的信息所塑造。金钱影响我们不是现代社会的事,800年前的方济各也是想也没想就做了大多数人都会做的选择。但是他那一天都很不安,他在想这是耶稣教我们做的吗?下午关门以后,方济各跑出去满城找那个乞丐。当他找到他时,方济各把他口袋里的所有东西都给了他。他的朋友嘲笑他的慈善事业;他的父亲则愤怒地责骂他。 1205年,方济各在军营中见到了从神来的异象,让他回到了亚西西,此后对世俗生活进一步失去了兴趣,他开始避开宴乐和交际,甚至一个朋友问他是否考虑和“贫穷夫人”结婚,他回答说:“是的,她比你们任何人见过的新娘都美丽”。

有一天他来到亚西西郊外的乡村小教堂圣达勉堂,在那里他领受了耶稣基督的神秘异象,在那里基督圣像对他说:“重建我的殿宇吧!因为它已经快要倾倒了。” 他理解是神让他修复这座被废弃了礼拜堂,”他卖了父亲的布,将所得财物拿给主教,主教却拒绝接受。
他被父亲拖回家,殴打、捆绑并锁在一个小储藏室里。被母亲释放后,他立即返回圣达米亚诺,找到了主教的庇护所,但他很快就被他父亲告上法庭。在亚西西主教面前的法律诉讼中,方济各放弃了他儿子的身份和他的遗产,与父亲断绝关系。他决绝地脱去了自己身上的衣服,放在父亲脚前。主教用自己的斗篷盖住了他。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以修复那些残破的小教堂为己任。他回到亚西西,为建材乞讨,却被过去的朋友嘲笑。他花了两年的时间修复了附近几个小教堂。同时他也对基督的呼召有了更深的理解,他相信神不只是要他修复教堂,而是要修复祂的教会。

教会有哪些地方需要修复?
第一是骄傲:当时教会的高层几乎全来自于贵族,富商家庭。他们把家族中的骄傲带进了教会。方济各对此并不陌生。他自己就是个富商的儿子。他知道有钱人家的孩子常常会有什么问题。对抗骄傲的方法是什么?圣经里说了是谦卑。但在现实中,人们更喜欢用批评来对付骄傲。但是什么样的人对别人的骄傲最敏感?是骄傲的人。批评和謙卑不是很容易在一起。方济各是个谦卑的榜样,有一次他的一个伙伴问他,方济各,你怎么看你自己。“罪人中的罪魁”,(提前1:15)。“Oh,come on,大街上走来走去的很多坏人哦” “我知道神给了我多少恩赐,我也知道我在使用这些恩赐上有多少亏欠” 是有很多坏人,但我不知道神对他的安排是怎样的,我也不知道他生活的境况,是什么让他们变得这么坏。我唯一确定知道的是我的恩赐,我的亏欠。谦卑的人为什么不到处指手划脚,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身上有足够多的要修复的地方。谦卑不是我们怎么描述自己,谦卑是我们内心怎么看待自己。方济各的谦卑从哪里来,主耶稣的榜样,他说最大的谦卑是神取了人的样式,而且神可以变成任何人,可以是君王,是强壮的成年人,但他成为一个穷人家的婴孩,出生在马槽里。方济各说这是我的榜样,是我要努力效法的。

第二是贪婪:耶稣的时代是个经济发达的时代,所以耶稣有很多关于金钱的教训,但接下来的中世纪,欧洲的经济被摧毁了。金钱从绝大多数人的生活中消失了。但到了方济各的时代,金钱在人们生活中又开始起重要作用了。金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之一。它可以买面包,也可以买荣誉,官职,买婚姻,身份。金钱侵蚀社会,也侵蚀教会。方济各对抗弥漫在教会中的贪婪的做法就是选择绝对的贫穷。他被马太福音10章的教导所感动“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于是他穿上棕色的布袍,束上绳子,绳子上打三个结,代表贫穷,圣洁,顺服。过简朴的生活,开始旅行讲道,不带任何行囊,随走随传,过着信心的生活。他说他拥有的一切都是神或者别人借给他的。只要看到有人比他更需要,他就有义务把财物给那个人。他明白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这样生活。他不是在用自己的贫困让别人羞愧。他在向世人展示贫穷的他也很快乐。他光着脚,披着一身破布,一边走一边唱歌。亲眼见过他的生活,你就不会再相信“我必须要有一定的金钱才能快乐”。他是用他的生活为见证,给这个世界的价值观的一个活生生的反例。

第三是神学的僵化,学术化。基督教神学的思想越来越严谨,深奥,体系化,但也越来越让普通信徒听不懂,和日常生活脱节。方济各不是学者,从没想过要在学术上有所建树,但他能够看到学术圈的问题,自高,争竞,而他深信研究圣经,解释最深奥的道理如果和生活脱节就没有什么价值。方济各不是反理性的,但他对学术能实现,能成就的东西表示怀疑。” 以西结书33:8 你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学者说我反复思考这段经文,它让我睡不着觉。我身边到处都是罪人。我可没有去拍拍每个人的肩膀告诉他罪人,那神会因此找我算账吗?方济各回答他说:如果你按照神的话去生活,如果你过一个无愧于基督徒名号的日子,那么你的整个生命就是对世界上所有罪的谴责。你就不需要站在广场上去指明别人的罪,让你的生活和生命成为山巅之城,人所共见。

方济各为什么这么成功?他吸引了几千人跟随他,成立了方济各会。这些人都像他一样,变卖所有分给穷人,实践方济各会“贫穷,圣洁,顺服”的信条。他赢得了各类人的尊重和支持,包括亚西西的主教,一个相当贪图世俗的人,前后三位教皇,甚至穆斯林的苏丹。1219年,在第五次十字军东征期间,方济各来到埃及,他说他要劝说苏丹信主从而结束这场战争,或者成为烈士。当时苏丹正与十字军对峙,在一场血腥的战斗之后,方济各来到苏丹军营。在里面住了几天,向苏丹和他的宫廷传福音,据说苏丹也带了几位穆斯林大师要他皈依伊斯兰。那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知道的很少,几十年后有传闻说方濟各挑战从烈火中走过,苏丹偷偷地信主了,我觉得相当的不可信。但有事实证据的是,方济各会获得了在圣地(耶路撒冷,伯利恒)驻扎,甚至传教的权利,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唯一可以这样做的天主教修会。他是如何赢得这么多人心的?这个答案应该很简单,在使徒以后的所有基督徒中,他是最接近做到了live as one preach,像自己讲的道一样生活的一个。他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Authentic。效法耶稣一样的生活,传道,爱人。当人们遇到这样的人时,就算我们不相信他所相信的,不同意他对事物的看法,甚至不贊成他的一些做法,我们也还是会被他深深吸引,會不由自主的敬重他。他生命的光芒让人无法无视,让人心向往之。

但不简单的是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因为能做到的人真的很少很少。成为一个authentic基督徒大概没有一个固定的配方,但我们可以从方济各的生命中学习到一些端倪。他不是一下子就成为圣人的。悔改是一个过程,每个人都会有反复,会失足,就像保罗在罗马书7章里说的,是个挣扎。方济各对挣扎一点不陌生。少年时他拥有一切却越来越发现自己不快乐,他发现开party不如一个人到山上去祷告更让他快乐,朋友说他奇怪,他没有听从朋友的,他跟随了内心的呼召,神的引导。他直到多年后才明白神向他要求的不是修复教堂的建筑,而是修复教会,但他没有坐下来反复思考,到处寻访大师来解释神给他的启示,他听到神的命令,他理解这是神要他修建筑物,他就到处去找石头和泥。慢慢的神的心意才渐渐显明。如果他在神旨意还不很清晰的时候没有顺服,神的旨意也许永远不会清晰。他是一个富家子弟,成为贫穷,安于贫穷,为穷人服务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就可以做到的。有一天,方济各与一位患有痳疯病的人相遇,他本能地想就此避开,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主恩的催促,他下马给了他一些钱拥抱并亲吻了该病患。然后他和一些弟兄搬去了麻风病人的社区,为他们服务。这样的经历比任何书本和讲道更可以改变人,他说当他把麻风病人拥在怀中时,他才注意到臭味以外的东西,这是我的弟兄。他说这以后事情就容易了。他就是这样一步步强迫自己接受原来抗拒的事物,扭转了价值观和人生目标。他不愿意point finger去指责别人,不愿意做领袖。他成立了方济各会,但这个修会的正式名字是小弟兄会,最小的弟兄,修会一走上正轨,他就离开了领导位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亏欠,那些需要自己花时间去对付的罪,他也知道自己的长处,短处,从来不觉得自己在几件事上做得好就应该居更高的位置,负更多的责任。
无论是修道主义,还是圣方济各,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这些故事揭示了一个基督教让我很欣赏,很信服的特征,就是它也会不断的出问题,犯错误,走偏路,但每一次都会有人出来,对抗错误的趋势,扭转教会的方向,回到这个信仰的本源。它不是一個組織,而是一個有生命的東西
当帝国的庇护让教会逐渐安逸、形式化时,有人选择走入旷野,以祷告、禁欲和简朴的生活来守护最初的门徒精神。
当修道院的生活越来越舒适甚至奢华,方济各重新拾起了修道主义的传统(清贫、祷告、服侍),但他又突破了传统。强调修士要与世俗世界互动而非隔绝,要在世界中修道。 基督徒不光是要出世寻求圣洁,更要入世见证圣洁。

September 28th,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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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大綱 I. 信心不是知道明天會怎樣,而是知道誰掌管明天; II. 信心不是一廂情願的盼望,而是在黑暗裡仍能從 神獲取力量; III. 信心不是靠自己咬牙堅持,而是把自己交託在神 的手中。

本週金句: 希伯來書 10:37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 並不遲延;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

September 28th,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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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一世纪的时候一位外邦人遇到一位基督徒。外邦人说:我想多了解一下你们传的这个叫基督教的新宗教。你们的神庙在哪里? 

基督徒回答说:我们没有神庙。 

什么?那你们在哪里朝见你们的神? 

基督徒说:我们的身体就是神的殿,圣灵住在我们每个人心里。我们无论在哪里,神都与我们同在。 

有意思。但你们如何献祭呢?

我们不献牲畜,谷物,美酒为祭。耶稣已经为我们所有人献了祭。现在我们唯一要献为祭的是自己的身体,生命,做神要我们做的事,成为他要我们成为的人。

嗯,太有趣了,能不能介绍我认识一下你们的祭司,我想向他多请教请教

我就是个祭司。

不,你不是祭司,你是个做小买卖的,我在市场上看见过你

基督徒回答说:你也可以成为祭司,只要你委身于基督,信靠祂。我们每个人都是神的祭司

这个对话是想象出来的,但它很生动地显明了基督教和所有其他宗教的重大不同。一世纪的基督徒正是过着这样的信仰生活,这样建立基督徒的团体。两千年前,这样的回答让世界无比惊讶。有意思的是2000年后,基督教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但很多基督徒不再像一世纪的基督徒那样看待这个信仰,他们更多的把教堂看作神的殿,把牧师看作神的祭司,把每周日做礼拜,十一奉献看作对神的献祭。总之让基督教越来越像其他宗教。我们这学期会一起看一些基督教历史上的人和事,有些是垂范千古的事迹,有些是不那么光彩的篇章。我们的目的之一,借用宗教改革时期的一个口号:就是回归本源,希望能够和大家一起厘清在漫长的历史中,文化,权力,人心的欲望对基督教信仰和基督徒生活的塑造与侵蚀,而让我们透过这些重新看到这个信仰的本源。

今天我们来讨论基督教最初的一两百年。这个信仰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开始,凸显了它的神秘和不寻常。

第一个出人意料:基督教是在它的创教领袖死了以后才开始的

在人类历史上,很少有一种宗教是建立在其创始人的“失败”之上。通常,一个宗教的诞生,需要创立者的成功、智慧或胜利:释迦牟尼的开悟,孔子吸引大量学生,穆罕默德的政治与军事力量。但基督教恰恰相反——它开始于一个最羞辱的死亡。在罗马世界,十字架是最残酷的刑罚。它保留给奴隶、叛乱者、最下贱的人。它太屈辱了,以至于罗马公民都不许被处以十字架之刑。一个被钉十字架的人,在社会眼中不仅是罪犯,更是个人神共弃的对象。对于宗教,思想领袖来说,死亡不一定是问题,但死亡的方式是大问题。苏格拉底也被判处了死刑,但他在朋友围绕之下,一边讨论灵魂不朽,一边平静地喝下毒芹汁,挥洒自如,了无牵挂。因此,苏格拉底的死在希腊世界被看成是“哲人殉道”,他的死强化了他爱真理胜于爱生命的高大形象。

对比之下,耶稣的死在一世纪的犹太与希腊罗马文化圈中,几乎是最不堪的处境。祂不是在门徒围绕的课堂里谈论崇高的理念,而是在耻辱的刑场上,被罗马士兵戏弄、鞭打、剥去衣服,最后悬挂在十字架上。对犹太人来说,钉十字架意味着“被神咒诅”(申命记21:23 “被挂在木头上的是神所咒诅的。”)。犹太人本来很多人因为耶稣与他们所期待的弥赛亚不同而远离耶稣。这样的死亡方式更是让他们确信耶稣不是从神那里来的,是被神弃绝的。对希腊人和罗马人来说,十字架是奴隶和罪犯的极刑,是最下贱的死亡方式。没有哲学家的尊严,没有英雄的壮烈,只有赤裸、血污与耻辱。按常理,这样的死亡不可能激发任何“崇敬”或“效法的心”,只会让人对他避而远之。在罗马的帕拉蒂尼山出土过一个公元二世纪的涂鸦:一个人跪拜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形,但那人头却画成驴头,旁边写着“亚历克萨美诺敬拜他的神”。这是当时人嘲笑基督徒的证据,认为他们拜的是一个被羞辱的“驴子神”。(驴子和马,骡子相比是更下贱的牲畜,驴比较笨,驴代表谦卑,基督教几乎在每个地方颠覆世界的价值观。但中世纪教会权贵不再骑驴) 基督教很容易被嘲笑,被人dismiss,不以为然。因为它宣扬的并不是人们自然而然感兴趣和追求的东西比如权力,能力,物质丰盛。这也是传福音的难处。福音是好消息,但不是不言而喻的好消息。

然而,保罗却宣告:“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1:23-24) 基督教从一开始传的就是钉十字架的耶稣。这正是基督信仰出人意料的地方:耶稣的死亡并没有成为祂运动的终点,而是成了信仰的核心,救赎盼望的关键。这不合情理,历史上也没有类似的例子,为什么会发生?正是因为基督教信仰的另一个核心:耶稣的复活。复活使十字架不再是失败的符号,而是得胜的起点;不再是羞辱的记号,而是荣耀的冠冕。正是从这个最羞辱的刑具,神彰显了他智慧与能力。那些最早的基督徒因为亲眼见证了耶稣的复活,生命得到完全的反转,价值观得到完全的更新,那些听了他们所传的道就相信了的人,是看到他们的与众不同,被他们的生命生活中喜乐平安谦卑舍己说吸引,除非他们所传的是真的,无法解释

这就是基督教出人意料的开始:不是从荣耀走向荣耀,而是从羞辱走向荣耀;不是靠人的力量,而是靠神的拯救。这也是它特别有吸引力的地方:它不是对品格完美者的奖赏,而是软弱失败者的盼望。十字架的信息正是: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神可以成就最伟大的事。被世人嘲讽的,代表屈辱的十字架成为荣耀,拯救的标志, 

第二个出人意料:基督教的传播背后没有帝国的军队外交,反而常受政权迫害

在人类历史中,大多数宗教或思想体系的扩张,往往依赖权力的扶持或武力的征服。埃及、巴比伦、罗马的宗教,都与帝国的权力紧密结合;伊斯兰的扩展也伴随着强大的政治与军事力量。但基督教的传播,却是一个完全出人意料的故事。在罗马帝国,皇帝既是政治统治者,也是宗教领袖;祭祀国家的神明被视为忠诚的表现。基督徒拒绝参与帝国的祭祀,拒绝向凯撒焚香,结果被认为是不忠之人、危险分子,常常被排斥、甚至抓捕,处死。基督教不是借助国家机器扩张,反而常常是国家刀剑下的受害者。更特别的是迫害成为基督教传播的动力。当司提反殉道时,耶路撒冷的教会遭遇大逼迫,门徒分散各处(徒8:1)。但这并没有使教会消失,反而使福音传到犹太,撒玛利亚,小亚西亚。当罗马帝国以为可以用权力和武力消灭教会时,基督教反而越发扩展。特土良在二世纪说过一句著名的话:“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 约公元155年,士每拿主教玻利卡被捕。当罗马官员劝他“只要说‘凯撒是主’,就能得释放”时,他回答:“我服侍我的主八十六年,他从未亏待我,我怎能亵渎我的王、我的救主?” 最后他被焚烧殉道。当人们看到基督徒唱着赞美诗走近斗兽场,在酷刑面前视死如归时,很多人开始思考,他们信的这个基督如何能给他们这样的力量。这样的平安和盼望实在世所罕有。基督教的胜利,不是靠刀剑,而是靠见证。(澄清。西欧,北欧,中国,非洲)这是基督教传播最出人意料的地方:一个常被排斥、受逼迫、没有政权护航的群体,竟然成为改变历史的力量。保罗在《哥林多后书》4:7说:“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

(与佛教的比较:佛教在印度本土的兴盛源于阿育王的支持,失去政权支持后佛教在印度几乎消失。在中国,朝鲜,日本和东南亚取得成功,一大原因是它不否定当地原有的神祇,而是常常采取兼容并蓄的策略。例如在中国,佛教与道教、民间信仰发生交流和融合;在东南亚,也与当地多神崇拜并存。信条本土化。基督教向德国,北欧,英国,爱尔兰的传播不是在罗马帝国的支持下)

第三个不寻常:没有种族基础和文化认同

在古代,宗教往往与民族、血统和地域紧密绑定。

犹太教:这是典型的民族宗教,根基在以色列民族,身份认同和律法遵守是进入群体的前提。

希腊、罗马宗教:以城邦或帝国为单位,人们崇拜各自的守护神明。宗教与政治、文化身份捆绑在一起,生而为雅典人,就该敬拜雅典的神;生而为罗马人,就应祭凯撒与诸神。所以在华人当中对基督徒有一个常见的批评,就是你们怎么信洋教。可以什么都不信,但是要信就应该信我们中国的。正是源于这样一个宗教观,宗教是属于民族的

在这种语境下,一个没有民族基础、没有文化传承的宗教,通常很难有生命力。

基督教却恰恰反其道而行:它不是一个“民族宗教”,即便源自犹太人,核心却是对所有人的开放。耶稣复活后吩咐:“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保罗在《加拉太书》3:28 宣告:“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按常理,这样的宗教应该在激烈的文化竞争中被边缘化。但基督教在其后的2000年里表现出惊人的跨文化性 (跨文化但不改变核心信条)。这正是因为它的力量不在于血缘上的亲和力和文化上的吸引力,大家来到这个信仰面前不是因为它讲的特有道理,它的哲学特深奥而精妙,不是因为它的故事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而是因为它的内容是关乎拯救的一个好消息,基督徒对信仰或者说对这个宗教有和其它宗教传统很不同的一点:神,宗教并不属于某一个民族,所有的民族都属于神。

第四个不寻常:初代没有中央机构可以进行有效管理和经营

在古代,想要让一个宗教或思想体系迅速传播并维持统一,通常需要中央管理与制度化

犹太教有耶路撒冷圣殿和祭司体制,祭祀和律法裁定由大祭司和公会统一掌控。

罗马宗教由帝国和地方官员监管,帝国祭坛和皇帝崇拜维系“全国一致”。

各类哲学学派(斯多亚派、伊壁鸠鲁派等)都有大师和学园,传承依赖组织化的教学中心。

没有这种“总部”,思想往往迅速分裂,难以持久。

基督教最初却完全没有中央管理机构:耶路撒冷教会虽然是起点,但很快因逼迫而分散;各地教会由长老、执事牧养,本地自治,形态各异。使徒们的角色不是“中央官员”,而是巡回的见证人和书信的作者。尽管没有中央机构,初代教会却保持了核心信仰的一致性。教会在安提阿、哥林多、罗马、以弗所等城市落脚,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语言、文化与社会背景。照理说,应当出现许多彼此冲突的理解。但从《新约书信》可以看到,虽然地方教会有道德问题,但同一个福音的认信在第一世纪中被清晰地守住。(二世纪开始,教会需要回答更复杂的问题:基督的神性与人性如何关系?神与世界的关系如何?与不同哲学、宗教传统碰撞(如诺斯替思想、希腊二元论、犹太律法主义),导致各种“混合式”信仰冒出。使徒们相继去世。没有了亲眼见过复活基督、直接领受启示的人,教会失去了一个天然的统一标准。因此,二世纪开始,很多人提出新的解释和思想,争夺“正统”的话语权。 权力开始进入教会;早期圣灵的呵护,后来发展的必要,就像父母照顾孩子)

今天我们容易以为,组织越强大,教会越有力量。但基督教的起点告诉我们,真正强大的力量不在组织当中,而是在圣灵,顺服,委身当中, 这些圣经中反复说的,我们听起来很熟悉,但行起来有些陌生的概念。

第五个不寻常:排他性

在罗马帝国与希腊文化中,宗教是多元并存的:

城邦有各自的守护神,帝国也承认无数地方神明。

普遍的观念是“神越多越好”,罗马宗教不断把外来神明纳入自己的体系,在罗马有来自埃及的“伊希斯神庙”、波斯的“密特拉祭坛”。

多元宽容是一种政治与文化策略,为了减少冲突。

基督教却毫不妥协地宣告:“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耶稣自己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这种绝对的独一真神信仰,在罗马帝国被看作危险的排他性。基督徒不愿意在凯撒像前献香,不参加地方祭祀,被视为“不敬神明”,甚至被指控为“无神论者” 按理说,在多神文化里,一个拒绝与其他宗教妥协、甚至断言“别的神都是假的”的信仰,应该很快被孤立和消灭。

它既没有政治庇护,也没有文化宽容。

它得罪了帝国(因为拒绝凯撒崇拜),也得罪了地方宗教。

从社会学角度看,这样的宗教很难存活。

但出人意料的是,正是这种排他性,反而赋予了基督教强大的吸引力和身份认同。基督徒知道自己“与世界不同”。这种界限带来强烈的群体认同与彼此支持。彼此相爱,世人就知道是耶稣的门徒。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周围截然不同(如拒绝弃婴、性混乱、暴力娱乐)。这让外人即便反感,也不得不敬佩他们的生活。

对罗马人(很多现代人)来说,宗教不是“真理”问题,而是国富民强的工具。如果接纳一个新神比排斥它更有益处,就接纳,如果接纳带来很多冲突,就排斥。

对基督徒来说,神不是一种社会契约,而是真理本身。真理天然具有排他性。因此,基督徒不能像罗马人那样,把神当作策略工具,而必须忠于独一的真神。

在多神的罗马世界,基督徒的坚持显得顽固、狭隘,既“不合群”,又带来文化,社会,政治风险。照理说,这样的宗教应该被边缘化。但事实却出人意料,基督徒形成了强烈的身份认同,宁可殉道也不妥协,反而使福音更有力量。不是排他性宣称有力量,是对排他真理的信所发出的生命改变具有力量(他们彼此相爱,他们在迫害面前有平安,仍然宽恕;他们在瘟疫、饥荒时主动照顾病人和穷人) 真正减少冲突的不是对其它信仰的接纳而是对有其它信仰的人的接纳和爱。 后来的基督徒很容易接受并宣扬排他性真理,但并没有按真理去生活,反而有了掌握真理的傲慢,这就是与初期教会的见证背道而驰了。

第六个不寻常:威胁等级社会的平等思想

罗马帝国是一个高度等级化的社会:公民、自由民、奴隶泾渭分明,法律地位完全不同。社会的运作不像现代社会基于平等的契约,而是基于庇护-依附关系:依附人服从,侍奉,尊崇庇护人;庇护人对依附人有恩慈,怜悯,保护,提供经济机会。罗马人看待神明也像“庇护人”:人向神明献祭、尊崇,神明则赐福保护。在犹太人中这种不平等同样是根深蒂固的。犹太人的祷告。

基督教反其道而行之,保罗说:“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在教会中,奴隶与主人一起领圣餐,妇女与男人一同祷告。在福音里,人不是通过“献祭来换取庇护”,而是直接因信进入与神的亲子关系。这是极其“出人意料”的,早期教父贾斯汀(Justin Martyr, 2世纪)描述基督徒的聚会时说:“我们不分穷人或奴隶,富人或自由人,大家同样领受圣餐。”

在一个奴隶不能与主人同桌吃饭的社会,这是颠覆性的见证。奴隶在教会里被称为“弟兄”,甚至有些奴隶成为教会领袖。而且是危险的:一个信仰共同体竟然模糊、甚至否认了当时最坚固的社会界限。为什么危险?如果奴隶在教会里和主人平等,这思想本身就动摇了奴隶制度的合法性。这是基督教废奴主义从始至终的呼声“拥有神形象的弟兄怎么可以像牲畜一样的买卖?若妇女在基督里与男人同为一体,就冲击了传统父权的单向尊崇关系和家庭秩序。难怪二世纪的罗马作家塞尔苏斯讥讽基督徒“让妇女和奴隶参与信仰”,认为这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按常理,这样的平等思想只会被视为“危险”而遭打压。但出人意料的是,这思想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成为基督信仰最有吸引力的地方。被忽视、被压迫的人在教会里找到了尊严与身份。这使福音能迅速在广大平民、奴隶、妇女中传播。教会因此成了“另类共同体”,见证了一个新的社会秩序——“天国的秩序”。在这个新型共同体中,真正的权柄不再是建立在 提供庇护的能力,而是建立在彼此服事、彼此相爱上。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

初期教会的“出人意料”揭示了它的力量所在。这些令人震惊的,不和常理的独特性使这个发源于帝国边陲的小小运动迅速传遍了地中海世界。但今天在许多地方,这些特质都或多或少被削弱,使基督教看起来更像“社会宗教”中的一种。

十字架更多成为文化符号,人们强调基督教让我找到内心的平静等等对个人的益处,弱化了“背十字架跟随主”的真义。

初代教会在逼迫中仍然扩展,证明教会的生命力不靠权力。今天越来越多教会和基督徒热衷政治,对权力的得失极敏感,甚至有时为了“影响力”而迎合权力,失去“在逼迫中见证”的精神。

初代教会超越民族与文化,犹太人与外邦人成为一体。今日:教会往往受制于民族、文化或阶层的界限,分化为“族群教会”“文化教会”

初代教会缺乏组织能力,靠圣灵和福音保持合一。今天教会机构化、行政化,仪式化,这些改变使教会能做一些大事,但有时也会使教会变得更像企业或社团组织,

在多元文化的环境中进退失据,或者害怕得罪别人而不敢为真理做见证,或者大声坚持真理而真的得罪别人,甚至把人推的离福音更远

今天我们看了基督教的前一两百年。它面临着一连串的挑战却出人意料地成长起来。下周志雄会介绍早期教会经历的最大的挑战,命运中最出乎意料的转折:基督教从被普通人厌弃到被普通人追捧,从被迫害的社团到拥有了帝国的军队和钱袋。是福是祸,可喜可忧,我们下周一起来看。

September 14th,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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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的最后一课,我们一同走近一位非常有名不需要介绍的画家:文森特 凡高。他一生的经历非常有名,可能比他的画更有名。他如此的为大众熟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是个创作生涯极短暂,但却极为高产的画家。一生创作了850幅油画,只卖出过一幅,他贫困潦倒,精神痛苦,自残,发疯,37岁时开枪自尽。在世时,他是个失败者,一个怪人,一个疯子。死后却成为现代艺术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名字之一。

就像这幅向日葵。你永远不会碰到一个人看见这幅画后说:这幅向日葵画的真好,是谁画的?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凡高的向日葵。凡高的名气在画作之上。不知道这幅画的人多半不会觉得它画的好。
凡高的生命充满了矛盾与反差:他曾梦想成为传道人,却因“太过投入”而被教会开除;他渴望爱,从不吝惜付出,却屡屡被拒绝;他笔下的色彩热烈奔放,心灵却深陷绝望。
正是这种挣扎,使他更贴近我们真实的生活和信仰旅程。我们每个人也都可能在爱与被爱之间,在召唤与拒绝之间,在光明与黑暗之间徘徊。
坦白地说,在凡高的生命中,我们不容易看见神直接的安慰和回应。他的祷告似乎没有被听见,他的付出没有被奖赏。但或许正因如此,他的生命才如此真实地提醒我们:不是每个信仰的旅程都充满顺利、确信和被看见的祝福。今天我也不准备在凡高的生命中“辨别神的美意”,但我们可以一同聆听他画中的呐喊,看见一个挣扎着仍想相信、想要爱的灵魂。

1853 出生。父亲和祖父都是牧师。他有三个伯父叔父是成功的画商。他从小就与宗教和艺术极有渊源。父亲薪水不高,但教会还是为他配了一个女仆,两个厨子,一个园丁。所以他成长的环境绝不清贫。父母都很敬虔,注重纪律,规范和理性。梵高生来敏感,容易沉溺于情绪中。这些在家中不被理解和接纳,被简单的视为不听话。他早早被送去寄宿学校。在那里也很孤立,总觉得被排挤。15岁辍学。伯父带他去英国卖画。他对绘画的丰富知识赢得了同事们的尊重,这大概是他一生中唯一被众人仰望的一段日子。他那时的收入比父亲还高。追求过一个女孩被拒绝。自我放逐,变得愤世嫉俗,痛恨艺术的商业化。被画行辞退。二十出头,对宗教越来越感兴趣。做牧师助手,翻译圣经,花大量时间学习圣经。24岁准备神学院考试,无法应付希腊文,拉丁文和数学。 去比利时贫困的煤矿做宣教士。放弃了宣教机构给他的住房,食物,与矿工吃住在一起。矿工受伤了,他撕了自己的衬衫做绷带。在他写给家人的信里,反复讲“跟随耶稣,彼此相爱” 很快他被机构驱逐了。他们觉得梵高应当引导矿工认识上帝,而不是成为矿工的一分子,他们觉得梵高这种邋遢、不成人样的外表会使人不愿意信仰上帝。”undermining the dignity of the priesthood” 过于狂热,不善讲道。这对他的信仰是个打击。他继续住在矿工间一年,为他们画像。重燃对艺术的热爱。

泥沼地里的两个农妇, 1883 农妇身形粗壮,在寒冷潮湿的泥地中弯腰劳作。她们的身体几乎融入了黑褐色的土地,衣着沉重、粗糙,动作重复单调。背景是一片荒凉的田野,天空沉闷,几无光亮。画面的主调暗淡厚重,几乎没有鲜明色彩,表现出劳动的艰辛与土地的沉重。梵高没有美化劳动,而是忠实地呈现了农妇在冬日土地中辛劳的姿态。在梵高的笔下,这种日复一日的劳作几乎带有宗教般的虔诚和坚忍。
Potato eater: 1885 五位农民围坐在桌边,借着昏黄油灯的微光共进晚餐。餐桌上只有一盘土豆和一壶咖啡,他们粗糙的双手从盘中拿取食物,脸上刻着生活的艰辛与朴实。表现他对贫穷农夫的亲近。他没有把他们的贫穷浪漫化。他在他们的日常中看到神圣的人性。他曾写信说,这幅画的目的是“让人看出这些人亲手掘出土豆,靠诚实劳动生活”。没有浪漫,也不美化贫穷,而是强调这种生活的真实和坚毅。
色调昏暗,笔触粗重,凡高自己很喜欢这幅画。

开始远离教会。1881因拒绝和家人一起圣诞节去教会和父亲大吵一架。他在给弟弟的信中说:我已看穿了今天的基督教,那笼罩我整个童年的冷漠。他和教会的距离越来越远。“圣经太狭隘,太压抑,但仍提供了一个安慰—耶稣” “我仍然敬仰耶稣,但我不再需要牧师和教会的许可来信仰祂。” 他并没有成为无神论者。他在信中说,我的心里有一个我无法形容的东西,它使我活着,让我能爱,对我来说这就是上帝。他听说了托尔斯泰的我的宗教的内容,深以为然。他说宗教不应该增加世上的苦难,而应该带来慰籍,勇气,平和与动力。托尔斯泰研读新约,认为耶稣教导的核心是“不要以恶报恶。所以他主张非暴力,无政府主义,爱仇敌不是高贵的理想,是基督徒行为的基石。他反对东正教和所有有组织的宗教,认为他们与权力勾结,背叛了耶稣的教导。强调信仰必须体现在行为中;提倡简单生活、不积蓄、不剥削、务农自给;认为真正的基督徒应以“爱与宽恕”为行动指南,而不是以国家法律或社会习俗为标准。这些思想和凡高的想法和做法非常相近。他付出一切去爱他牧养的矿工,他崇尚简朴,他反对有组织的教会,反对权威,和那些徒有其表的空洞仪式。但另一方面,托尔斯泰否认耶稣的神性和复活,对因信称义的教义不屑一顾。所以在今天的主流教会中对托尔斯泰的信仰大体持批判、保留或警惕的态度。我们应该怎样看待托尔斯泰,凡高这样的人?
托尔斯泰和凡高都曾接触过教会传统,却因看到其僵化、虚伪、冷漠的一面而愤然退出。他们对圣经的理解有很多似是而非的地方,我们完全可以与之争辩,但他们对“爱”的理解远超过知识,感情的层面。我们也许可以问一问他们是不是比我们活得更像耶稣。当教会变成礼仪制度、教义成为背诵条目,信仰就变成一潭死水。托尔斯泰和凡高像石头一样丢入其中,溅起波澜——他们的诚实、挣扎、愤怒、不合时宜,可以帮助人重新思考什么是真理、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十字架的呼召。他们在很多地方“说得不对”,但他们敢于提出信仰圈子内不愿面对的问题。他们是不完全的人,托尔斯泰反对教会,但他推崇的非暴力无政府主义不能解决社会的问题,他付出一切以行为称义,最终也没有得到他期盼的平安。凡高生活中充满混乱,挣扎,他的很多行为是病态的。但他们在很多方面比许多“正统信徒”更认真地“跟随耶稣”。他们的生命常带着耶稣那种“与穷人同忧伤、为罪人流眼泪”的气息,是不是比有些空洞的讲道更接近福音本质。我们不会请托尔斯泰来做牧师,请凡高来教主日学,但我们可以同理他们眼泪和热诚:那种不顾一切追求真实,宁可受伤也不伪善。

Still life with Bible 1885: 完成于父亲去世后不久。颜色以黄,灰,褐色为主,笔触厚重向泥巴一样。仍是凡高早期的风格。
父亲的巨大的圣经和小小的“生活的乐趣” (左拉。没有乐趣,非常黑暗,写的是人的苦难,社会的不公,生存的艰难)圣经已经打开,小说是合上的但看起来被读的次数更多。而旁边的蜡烛已经熄灭了。这代表他和父亲的关系吗? 是他面临人生的选择,是继续走父亲的属灵道路,还是踏上一条更痛苦却更真实的人性之旅吗?父亲离世之后,他生命中信仰的火也像蜡烛一样熄灭了吗,抑或蜡烛在等着重新被点燃?

81-85年,凡高过着潦倒和混乱的生活,他又有过单恋,求婚,惨遭拒绝的经历,学画和老师发生矛盾,拼命作画,但一幅也卖不出去。86年他来到巴黎,见到了印象派的新画法,他终于开始在他的调色盘中添加更加明亮的颜料,笔触也变得更加大胆起来。他很快无师自通的掌握了印象派的技法精髓。
塞纳河上的桥 1887 蒙马特花园中的情侣 1887
巴黎时期,凡高为自己的艺术注入了光与空气,脱离荷兰时期的棕黑色调,开始用亮黄、天蓝、浅绿。吸收莫奈、修拉的用笔方式, 笔触更短小、跳动。画的氛围平静,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再现世界。还未完全建立起他后期那种带有烈火般精神强度的风格。
大家初看印象派绘画会觉得不像。(Seinfeld)透视不那么精确,形象有些模糊,颜色不对。但是看得多了以后,你会发觉它有比传统绘画更“像”的地方。那种因季节,天气而变化的天光,那种颜色在眼前跳动的感觉。是我们在传统绘画,甚至在相片中没见到过的。(照片不像)因为它画的不是照片一样的逼真,而是我们感知和记忆里的那种生动而难以言喻的真实。人眼的感知本就不是清晰而稳定的,你越熟悉自然与光线的互动,就越发现它准确地呈现了“我们看风景时的心理经验”。印象派的阴影从来不是黑色的,常常用蓝,紫,甚至绿色调和而成,因为我们的感官就是这样觉着的。传统绘画:在调色板上将颜色调和均匀后上色,色彩较为稳定。印象派绘画:倾向于在画布上直接使用并列的小笔触涂抹原色,让观者的眼睛在远处自动“混色” 颜色不再“混成一致”,而是保留其鲜活的对比和跳跃感。物体的边界在光中变得模糊,世界不是由清晰边界组成的,而是由流动的光与色交织而成的感受。

88年2月来到法国南部的阿尔勒,梦想建立一个艺术家的村落。直到9月高更决定来住一阵子。梵高为此租下了黄房子,并买了两张新床。为装饰高更的房间,他画了向日葵。向日葵不精致不文雅不含蓄,是很粗犷很张扬的野花。象征着农民的直接和不事雕琢,和梵高自己的气质非常契合。 初看这幅画给人的印象就是亮瞎人双眼的黄,黄色的背景,黄色的花瓶,黄色的桌子。全画是深浅不同,色调各异的黄。金黄色的阳光充满画面,背景极明亮。饱和度极高。展现了他内心火一般的热情。我们买花,为教会插花都会选盛开的或是待放的。我们会小心地把开败的花除去。我们一般也不用野花,比如向日葵因为它花期太短。凡高的向日葵有15朵,有的正在盛开,更多的已过了盛期,还有的已枯萎。他不是要把生命最灿烂的一刻留住,而是要记录生命的原貌。凡高非常喜欢向日葵和它代表的精神。芍药是杰宁的,蜀葵是科斯特的,向日葵是我的花。就像周敦颐说世人都爱牡丹,陶渊明独爱菊,我最爱莲花。这是以花明志。
87年他看到高更的画,立刻被击中了灵魂,这就是他一直想在绘画中找到的感觉。他再次改变画风,笔触越来越长,越来越扭动。印象派用短笔触,甚至用点彩,目的是模拟自然的光影效果,但梵高高更他们的长长的笔触不是在画客观的形象,而是在画主观的心情了。就像中国的草书,认不认得出来写的什么字不重要,笔画的线条墨色有独立的审美价值。所以他们被称为后印象派。他们画的也是印象,但更主观,更不被客观形体限制。他的画透视不重要,比例不重要,连形体都不再重要,所有的条条框框都被打破了。他的画,景色,物体只是一个框架,他追求的是在这个框架内如何让笔触舞动,展现出不同的节奏,疏密,横直,深浅的变化和平衡,这种美学思想和中国文人画非常接近。画画就像舞剑者随着音乐自由舞动,或是钢琴家的即兴弹奏,这样的创作给创作者极大的喜悦,但也为欣赏者设置了很高的门槛。这样的艺术,它的好坏是有道理可循的,但需要很多的专业知识和眼界。在这样一个群体形成后,有人推崇,有人介绍,艺术才慢慢进入大众视野。就像中国的书法。在凡高的时代里,他太超前了,人们无法理解,欣赏这种绘画,连他挚爱的弟弟提奥,无条件的支持他,帮助他,但也从不在信件中和他谈他的画。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所爱的东西别人也爱。我们找到一个人聊聊共同喜爱的电视剧都会非常高兴。而一个极大的痛苦就是你爱的东西,别人全不理解,不欣赏。这种没有知音的状态使梵高长期陷于痛苦之中,他作画时有多喜悦,放下画笔回到现实时就有多沮丧。有人说如果他来到中国,至少在艺术圈里,会有很多知音,中国人这么画画已经上千年了。但是在西方,他太另类了。我对这种说法比较怀疑。这使得梵高一旦遇到一个可以理解他的画的人,他会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出去。高更要来让他欣喜若狂。一个长期没有爱的人常常爱的非常卑微,爱的没有疆界。他毫无保留的付出背后也有对对方极高的期盼。这让唯一能理解他的高更也受不了他了。加上梵高长期酗酒熬夜,他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他割下了自己的耳朵,把高更吓跑了,也把自己送进了精神病院。
一个小插曲,凡高离开阿尔勒前为自己的医生画了一幅肖像送给他。可医生一点也不喜欢,转手就用它修补破旧的鸡舍。我们今天会觉得这简直是焚琴煮鹤,暴殄天物,但当时的人会觉得这是物尽其用。这个世界上人事物的价值和名声,功绩一样,远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持久,那样理所当然。

89年5月,凡高住进了圣雷米的精神病院。院长相信自然,花卉,艺术可以医治精神疾病,凡高被允许在花园,甚至去附近的山野中散步,特别是允许他画画。鸢尾花就是他在医院画的第一幅画。也是典型的凡高风格。使用互补色:紫对黄,绿对红,让画面紧张有激情,花和叶的线条,颜色都在扭动,流转。按中国的审美,这画画的太拥挤了,缺少留白和余韵,但凡高就是在书写他心中的紧张和不安。他自己就是一片蓝紫中那朵孤零零的白色鸢尾花。和星夜相比,这幅画的用笔和造型还是比较克制的。他知道自己疯了,病了,他在试图从自然中寻找,在画布上重建秩序和安宁。在疗养期间,他患上眩晕症,时不时就会天旋地转。但每次发作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要拿起笔,把那种眩晕的感觉画出来。你可能会奇怪,都病成这样了,还画什么画?但这正是他唯一可以获得快乐和满足的方式,是生活留给他唯一的盼望了。著名的星夜就是这时的作品,这幅画是从精神病院病房的窗户里看出去的景象,星,月,云全都那么的扭转,流动,色彩那么绚丽,饱和度那么高,小镇上还有微弱的灯光但教堂是黑暗的沉睡的。一棵柏树直刺天空和教堂的尖顶并列但更有生命力。地上是安静的,沉睡的,而天上却是璀璨的,动人心魄的。热闹非凡的。有人说凡高在天文学家之前预见了螺旋状星云,这完全是瞎扯。他画的不是现实是vision,心中眼睛看到的景象。他曾在信中写道:“我需要一种宗教的、超越现实的东西……我觉得夜晚比白天更丰富、更有色彩。” 这是他在白天在人间孤独失望后在夜晚在天上憧憬的壮丽和神秘。你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绝望的人,因为这画正是他对绝望的唯一反抗。他在给妹妹的信中写道:我变得越丑,越老,越病,越穷,就越想用生动明艳的色彩来对抗这一切。
在星空里,他找到希望和安慰。
我们都在对抗一些无法逆转的东西,爬楼梯越来越喘,记忆越来越差,头发越来越少,看到一些60几岁的女明星用滤镜用化妆品把自己打扮的好像19岁,可以理解,但也觉得有点sad。也许我们可以更关注一点那些我们生命中在更新在成长的东西,而不是竭尽全力去打注定失败的仗。也许我们可以找到一些更可靠的盼望和慰籍。

《麦田群鸦》,是他人生最后阶段的作品之一,画于他自杀前两个星期。画面中延伸着三条分岔的小路,没有明确的终点,也没有引导观者的方向。它们互不相交,通向未知。象征迷茫和选择、孤独与命运。浓烈的黄色麦浪占据了画面的中央。麦子往往象征生命、丰收,但这里的色调不再是明亮和温暖,而是夹杂着沉重的深绿与棕色,在天空下给人一种躁动的感觉。深蓝与墨绿交织的天空压迫着整个画面,色调厚重,看不到光的来源,造成一种无尽的沉重与绝望的氛围。乌鸦低飞在麦田之上,聚集、盘旋、嘶鸣。它们方向混乱,在此仿佛是死亡在召唤,或思绪在挣扎。
梵高在给弟弟提奥的信中提到,“我画的是广阔的麦田和天空——我努力用画表达悲伤与极度的孤独”。尽管画面压抑,但笔触却异常激烈、奔放。那些浓烈的黄色和蓝色不是消极的,而是剧烈的挣扎,像是画家在对命运做最后的反抗。观者的视角极低,被困在麦田中,四周一望无际,只有乱飞的群鸦。凡高似乎在告诉我们,在这个广阔而冷漠的世界里,个体的悲苦几乎无声无息。
无论如何才华横溢,无论怎样奋斗挣扎,一个孤独的人终究无法凭自己走出黑暗。两个星期后,凡高在麦田里开枪自杀,他最后的一句话是:悲伤永不止息。

凡高现在享有同情和尊敬,这些他生前迫切渴望的东西,但太迟了。我们不知道他临终前是否还能听见神的声音,他凝视星夜的眼睛是否在那片麦田的浓云中还能看到天国的一线光亮。只有他自己知道,信心的火焰是否还在他心底燃烧。
对我们来说,凡高的故事是一面镜子,照见教会的盲点。我们需要学习理解人性的脆弱。人心,和人的身体一样,是会破碎的——不只是因为不信,也可能因为太敏感、太孤单、太诚实地感受世界的痛苦。
如果凡高活在一个更有爱心和接纳的时代,他或许不会那样孤单。如果他在教会中遇见的是怜悯而非规范,是接纳而非排斥,是有人愿意聆听他破碎语言背后的挣扎与渴望——他也许能活出一个不一样的故事。
今天,我们身边也可能有许多擦肩而过的“凡高”——那些穿着不像我们、说话不像我们、不懂我们属灵语言的人。我们或许觉得他们“怪异”““不属灵”,然而我们的冷淡、论断、可能让他们更深地跌入孤独与绝望。我们不能只向“像我们”的人才伸出手。因为耶稣没有等我们变得“像祂”,才为我们死。教会不只是真理的“看门人”,更要是恩典的“守望者”。
凡高没有活着看到自己的画被称作“神迹”,但愿我们活着的时候,能够为身边那些正在挣扎的人,带去理解、尊重与盼望。成为神迹的器皿。

July 2nd,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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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一起来看两位17世纪的大画家,鲁本斯和伦勃朗。他们从生平到作品,都很不相同。我特别想和大家一起看的是这个顺境和逆境的主题。

如果要你在所有的名画家中选一个人,你可以过他那样的生活,你会选谁?

鲁本斯出生于1577年6月28日,第二天正好是天主教节日——圣彼得与圣保罗瞻礼日(Feast of Saints Peter and Paul 相传二人殉道的日子)

父亲让·鲁本斯是安特卫普的新教律师,是荷兰威廉王子(荷兰国父)的法律顾问。当时低地地区 是西班牙帝国的一部分。多数贵族支持宗教改革。1566年一些狂热的新教信众掀起圣像破坏运动,因加尔文认为雕像和宗教绘画属于偶像崇拜。引发西班牙的残酷镇压,这也成了荷兰独立战争的导火索。为了逃避宗教迫害,逃到德国。与威廉王子的妻子闹出绯闻,被判死刑。玛丽亚尽力营救丈夫。老鲁本斯被禁止作律师,玛丽亚教学生补贴家用。鲁本斯在那里出生。老鲁本斯全力教育几个孩子。在他的父亲去世后,10岁的鲁本斯跟随母亲回到了家乡安特卫普,并在那里接受了天主教洗礼。鲁本斯曾说:“我的热情不是来自地上的灵感,是来自天上的。” 少年时期的鲁本斯曾在一个伯爵夫人家里做侍童,因此有机会接受正统的贵族式教育,精通多种语言。也养成了谨慎,圆通,讨人喜欢的个性。后来又在母亲的安排下从师几位画家,21岁时他便获得安特卫普画家公会的承认,成为一名正式的画家。1600年,鲁本斯前往意大利继续学习绘画,临摹绘画大师们的作品来提高自己的绘画技巧。他在意大利待了8年,因为母亲病危才赶回故乡。本计划处理完母亲的丧事就返回意大利,但他遇见了17岁的伊莎贝拉。很快与之成婚,定居安特卫普。成为宫廷画家。欧洲许多王室与贵族宫廷都纷纷向他订画,一是因为他的绘画作品像米一样气势宏伟、像提香一样色彩丰富且像卡拉瓦乔一样充满动感,为欧洲的达官显要所喜爱,另一方面也因他良好的社会关系与声望:具有出色外交才华与博学的鲁本斯与当时欧洲几乎所有的显赫家族都有交情。从1621年至1630年间,鲁本斯得到西班牙王室的委任,出访欧洲多国进行外交工作,其中最著名的成就就是成功为西班牙和英国缔结了友好关系。为此他被查理一世封爵。鲁本斯本人也显然很喜欢这种外交工作,曾评论说“画画是我的职业,当大使是我的爱好。”

26年妻子去世,“或许我该出去旅行,让自己忘却不断涌现的悲伤”当他载誉归来时,看到自己两个年幼的孩子刚刚失去母亲,在亲戚家被照顾,他决心不再出国奔波。随后他迎娶了伊莎贝拉的侄女,16岁的海伦这段年龄悬殊的婚姻在当时引起了一些议论。鲁本斯非常宠爱海伦娜,经常以她为模特创作画作。鲁本斯和海伦娜育有五个孩子,他常在作品中捕捉他们的生活片段和亲子互动。他对孩子们极有耐心,常常抽出时间陪伴他们,并亲自教导他们绘画基础。他为自己的孩子们画过多幅肖像,尤其是小女儿克拉拉(Clara Serena Rubens),他曾在她年幼时为她画过一幅非常温柔的肖像,这幅画现藏于列支敦士登收藏。鲁本斯的书信中常流露出对家人的思念和关爱。他在远行期间,常写信给妻子。他的信件语气温暖而细腻,充满了丈夫和父亲的关爱。

鲁本斯有一个世人眼中几近完美的人生:声名显赫、财产丰厚、婚姻幸福、儿女满堂、艺术杰出。我们可能都希望有这样的人生,但顺境也同样可能是属灵的挑战。保持谦卑,不忘赞美,珍惜祝福,努力回馈。委身家庭,谨守节制。没有重蹈父亲的覆辙。作为艺术家,把人带向美而不是虚荣,指向神而不是自己的技巧,这些都是不容易的功课。也是我们可以从鲁本斯的一生中学习的。

安特卫普圣母堂。一群肌肉猛男在奮力把耶稣并十字架抬起,人物动作夸张、肌肉紧绷,充满张力。让观众真切感受到十字架的沉重。耶稣的身体同样非常紧张。双手握拳头颅扭曲,展现他所经历的痛苦。耶稣身体是痛苦的但表情是平静的,他是自愿走上十架,耶稣抬头望向天空,似乎在向天父祈求“宽恕他们,因为他们做的他们不晓得” 耶稣的形象是典型的古典主义完美英雄的形象。他的肌肉和造型都是理想化的(和卡拉瓦乔不同),但同时也有巴洛克时代的强烈情感和张力(和文艺复兴时代不同)。整幅画完美的反映了反宗教改革运动的时代精神:荣耀和得胜。十字架是屈辱的刑具,但却成为荣耀;耶稣被竖起处死,却代表着人子被高举,救赎计划的完成。通过极具动感与戏剧性的手法,鲁本斯让观者几乎能“听见”绳索紧绷、士兵咬牙切齿的声音,也感受到耶稣甘愿为世人承受的重量。

安特卫普圣母堂。与《升起十字架》的激烈和强力不同,《降下十字架》以沉重、安静、哀悼的氛围为主,情绪内敛悲怆。鲁本斯在这里抑制了剧烈的运动,而专注于人物之间的身体接触与眼神交流,前一幅是残忍而猛烈的升起,这一幅是温柔而轻轻的放下。每一个角色的姿势都精心安排,组成一幅有如雕塑般的情感交响。耶稣的手指自然下垂,肌肉失去张力,显示出死亡的真实。但他的身体被人拉着托着,展现出富有尊严的姿态。在反宗教改革运动中,天主教会要求在描写耶稣时强调神圣和英雄主义主题。玛丽亚的面容苍白、几近昏厥,但神态克制,不是剧烈哭号而是深沉的哀痛。鲁本斯避免了过于煽情的表现,展现出虔诚与顺服。鲁本斯将传统“爱徒”形象刻画得特别温柔且沉静,仿佛他不仅扶住了耶稣的身体,也承担了未来传承的使命。抹大拉的玛丽亚在耶稣脚前。

这两幅画形成一组*升与降”、“痛苦与哀悼”、“紧张与释放” 展示了十字架事件的两个面向:牺牲与爱

伦敦国家美术馆。虽然画面是众多猛兽围绕,但整体氛围却出奇地安静。狮子并未咆哮或攻击,而是围绕但以理沉思或仰望,气氛是压抑而沉静。让观者立刻感受到这是一幅被神圣力量控制住的危机时刻。但以理无任何防御姿态,双手呈祷告的姿态,举目望天。全无恐惧和挣扎。象征了他对神的坚定信靠。鲁本斯以解剖学精湛著称,这幅画中但以理的肌肉线条清晰有力,展现了他身体的坚毅与年轻力量,同时狮子的姿态栩栩如生。但以理和狮子的造型都来自于古典雕塑。但以理象征灵性、信仰、理智,而狮子象征本能、死亡、野性。但画中人制伏兽的并不是武力,而是神的同在与信仰的力量。这也回应了圣经的主题:人在神的光照中,胜于自然界最强的力量。

圣家庭与施洗约翰,也称提篮圣母。1615 有拉斐尔的影子。婴孩们一起玩耍,圣母微笑以对,整个家庭仿佛被柔和的光线笼罩,散发出真实、温暖的气息。人物的目光线索都将观者的注意力引向这两个孩子。耶稣和约翰的动作是小孩子的,但耶稣的眼神有一种看穿一切的深邃。玛利亚的表情:既是母亲的慈爱,也带着一种微妙的思索,仿佛她已意识到孩子未来的牺牲命运

海伦娜与孩子 1636 母亲身着家居的便服,随意但不失尊贵,神情宁静而带微笑,双手搂住小儿子。女儿轻轻倚靠母亲,表情温婉;小男孩探出头来看观者,带有孩童的天真与好奇。母亲成为整个画面的视觉和情感核心。不是宗教圣像,却同样具有圣性的光辉,因为它赞美的是上帝所设立的亲情之爱。

一幅展现画家作为天主教艺术家的社会与宗教身份。后一幅融入了更多人生经历后的温情与理解,是他作为丈夫与父亲身份的延伸,是对日常人性之美的赞美。

现在我们离开人生赢家鲁本斯,来看一看伦勃朗。后世称他是人类灵魂的画师。你一听就知道这不是一个拎着鸟笼子整天闲逛的人。让我们的人生,我们的眼界变得更深的一般都是困难,是挑战,是损失。

并非出自艺术世家。父亲是磨坊主,母亲是面包师的女儿。伦勃朗和达芬奇,拉斐尔不同,成名不算很早,他没遇到过名师,也没临摹过大师的作品。他的技法是自己一点点琢磨磨练出来的。

与同时代的画家不同,伦勃朗表现的并非是人物的美貌或姿态,而是经过深刻洞察后的人性与内在心理。和卡拉瓦乔类似,他笔下的人物不是理想化的,毫不掩饰岁月在模特身上留下的印记,和卡拉瓦乔不同,他不追求戏剧性,而是试图刻画人物内心。

25岁离开家乡莱顿,前往阿姆斯特丹。野心勃勃的伦勃朗开始征服世界了。他赶上了荷兰的黄金时代,阿姆斯特丹正迅速成为全世界的商业中心。他很快树立了自己一流肖像画家的声誉。两年后,他和萨丝佳结婚。她刚继承了一大笔财产。两个人的婚姻很美满,这从伦勃朗画的大量以二人日常生活为题材的素描和版画中可见一斑。39年,他买下豪宅。41年萨丝佳生下一个健康的儿子。一切看起来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但命运的悲剧随时可以降临到任何人身上。42年是伦勃朗生命的转折点。29岁的萨丝佳因病离世,留下一个还在吃奶的孩子,和一个心碎的丈夫。这一年伦勃朗也完成了他最出名的作品,夜巡。委托人不满伦勃朗把自己画在阴影里,不清楚,拒绝付款。其实除了委托人,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幅杰作,但从那以后,找伦勃朗画肖像的订单急剧减少。为了照顾婴儿,他雇佣了一个女仆基尔蒂,很快她就成了伦勃朗的情人。几年以后,他又和另一位女仆亨得利吉搞在一起,并且生了一个女儿,为此,基尔蒂离家出走,并把伦勃朗告上法庭。他也受到教会的谴责为“罪恶的生活”。伦勃朗虽然收入骤减,但仍花费巨资收藏艺术品,56年终于破产,财产被变卖,画被抢走,最后豪宅也被没收,他只好搬到城里最贫穷的地区居住。所幸他唯一的儿子泰塔斯长大成人,开了一个画廊。伦勃朗作为画家的声望并没有消失,仍有国外客户订购作品。但命运显然还没有放过他。1663年亨得利吉去世,68年结婚刚刚半年的泰塔斯也去世了,留下一个遗腹子。第二年,孑然一身的伦勃朗去世,被葬在西教堂,没有墓碑,他坟墓的位置今天已无人知晓。伦勃朗的创作能力一直维持到生命的最后,在去世前的一两年,他完成了犹太新娘,浪子回家这样的伟大作品。浪子我们介绍过很多次了,它远超同一题材的任何作品,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浪子,他理解失败、痛悔、回归这些词的含义。他画中的光辉是没有经历过生命风浪的人无法达到的。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我们下面一起看看伦勃朗少年,壮年,暮年的作品

杜尔博士的解剖学课。七位外科医生环绕站立,聚精会神地看着杜尔教授的讲解。画面采用金字塔式布局,把8个人一句尸体安排在一个很小的空间里,没有互相遮挡,又毫不呆板。大家表情,眼神,动作各异,使画面生动自然,富有动感。这幅画使伦勃朗一举成名。

右边是一幅早期的自画像。伦勃朗是艺术史上最喜欢画自画像的人。他用自画像来磨练技法,研究人的表情,心理活动。在这幅画中,我们看到他身着异服,年轻的脸庞充满自信,一幅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的样子

约瑟被诬告 1655。 华盛顿国家美术馆《创世记》39章约瑟被主人波提乏的妻子引诱未遂,反而被她诬陷并投入监牢。波提乏的妻子并不是个脸谱化的蛇蝎美人。她引诱一个下人却遭到拒绝,一个外国奴隶表现出更高的道德标准,对她来说是一种失控,也是一种屈辱,从而引发了加倍的恶意。波提乏的脸隐藏在阴影之中,我们看不出他是否识破了妻子的谎言,但真相和公正显然不是他的首要考虑。约瑟静静地站在角落里,双目低垂。没有激烈地驳斥女子的谎言,也没有热切的为自己辩护。他把自己的命运交在神手中。从而在巨大的不公面前可以保持平静。而神在这个时刻却非常沉默。神的计划要到很多年以后才会显明,只有有信心和神同行到底的人可以看到命运的翻转。

伦勃朗有没有在这幅画中投射自己的命运,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大概他有从自己的经历中更深地理解这些从小就熟悉的圣经故事。这个世界有很多恶意,很多不公,也有很多诱惑,很多罪潜伏在每个人心里。从右边这幅中年时代的自画像中,我们可以看到伦勃朗已经没有少年时的自信和渴望,他在深深凝视着现实,他在寻找一条出路

耶稣和行淫的妇人 伦敦国家美术馆 ,女人跪在之间,脸色苍白,神情惊惧中带着羞愧。耶稣身形比众人都高大,低头看着女子,他抬起的手不是审判而是赦免。让我想起米开朗琪罗最后的审判中的耶稣,也是抬起左手,示意stop,这里耶稣看起来没有那么powerful,但同样威严坚定,同样不容众人主宰议题。人群中会不会有人真心觉得自己没罪,觉得不管在神学上我有没有罪,但打死这个不要脸的女人是天经地义的,肯定有的,很多人是这么想的。但没有人动手,以至于没有人能忍受这样的沉默留下来,都一个个走开了。因为耶稣的authority,从他第一天出来传道,每个人都注意到,他和其他的拉比不同,他好像拥有权柄,这种平静的,不依赖外在势力的权柄,moral authority

每一个认识到自己陷在罪中的人最渴望听到的就是耶稣对女子说的话“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 但是耶稣也说 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神的恩典和怜悯不是我们挣来的,不是我们应得的,也不以我们的悔改为条件,但我们能否被这恩典拯救,要看我们如何回应这恩典。

伦勃朗的很多作品都在探索罪的主题。他对罪不陌生,他的很多不幸其实是自己造成的。右边是他一生最后一幅自画像。这无疑是一张老人的脸,它似乎正在慢慢地隐入黑暗当中。伦勃朗凝视观众,脸上有疲惫,有坚毅,他的眼神不再锐利,而有更多的了解和接纳。画家没有掩饰衰老,反而用层层叠叠的笔触堆叠出脸颊的浮肿与皮肤的松弛。这本身就是一种接纳。此画完成时,伦勃朗已失去妻子、三个孩子、财富、声望与居所,一生几近归零。但他已然明白,谁最后不归零呢?尘归尘,土归土,每个人最终都要独自走过死亡,来到上帝面前,你带不来金钱,奖状,美貌,你能带给神看的只有你是怎样一个灵魂。

earth to earth, ashes to ashes, and dust to dust, In the sure and certain hope of the resurrection unto eternal life.

June 15th,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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